近日,山东淄博市,一对老人把自己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带孙费”。2016年7月-2017年6月,孙女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两被告未恰当履行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的抚养费2600元。
新闻报道之后,引发网民们热烈的讨论。
既然法律上也说了,带孙子并不是老人的义务,他们是应该索取应有的劳务报酬,所以,再去讨论应不应该给带孙费这件事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带孙费应该给多少才合理?
网友谭小姐说了自己的情况,当初跟老人协商,说带孙费每个月一千块,老人不肯,一定要两千,双方最后也没谈拢,甚至还大吵了一架,伤了感情。
在带孙费多少的问题上,应该理性地商讨,所以最好就是用经济的方法。我个人认为带孙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机会成本+劳动力报酬=带孙费
老人家本来可以有其他的活动,但是现在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来带孙,这部分是应该给与费用补偿,也就是所谓的机会成本。
劳力报酬,这是最基本的,带小孩毕竟是一件体力活。
然后从这两大部分费用中,再细分出各种具体事项的费用,对特定细分事项的费用由争议的,就单独拿出来商讨,我觉得这样把问题细分化,有助于沟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不是死揪着,一方觉得索取的带孙费高了,一方觉得带孙费不止给这么少。
那如果还是谈不拢,怎么办呢?既然理性商讨没结果,只能打打感情牌了,死磨硬泡下,看能不能把老人家的心说软了,毕竟是亲儿女,亲子孙,再说了,老人家索取的带孙费,最后还是会花在后代们的身上,又何必太斤斤计较。
说真的,闹到要走法律程序,是挺羞耻的一件事情,所谓家丑不外扬,一家人和和睦睦才是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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