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说把我当女儿,才会口没遮拦地想说啥就说啥;婆婆说把我当女儿,所以才会想买啥都跟我说;婆婆说把我当女儿,所以才会有个病有个灾的不找自己的儿子来找我。
我不反对她把我当女儿,可是真正认我是女儿的父母是这样的。
我加班晚了,妈妈备好饭菜,说孩子你这工作太辛苦了,多吃点;我睡不着白天难受,妈妈说,我带孩子下楼玩会,你睡会补补觉;我风湿,但今年夏天太热,我躺在地板上,妈妈觉都不敢睡,一直看到我起来才安下心来。
当女儿看待不是像当女儿一样爱吗?看我受苦她会心疼,看我劳累她想分担,看我难受选择什么也不说,宁可自己憋着也不让我闹心。
可是婆婆的当女儿我真的感觉不到爱,想买衣服鞋子时候把我当女儿,认为我该买给她;公婆想看病时把我当女儿,认为我该带着去,自己儿子都不找;想说难听话痛快嘴的时候把我当女儿,认为我应该受着。
这种“当女儿”于我又有什么意义?所以我跟公婆表明了态度,我不是你们的女儿,也不必把我当女儿,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就是你们的儿媳。我只需要一种尊重,如此足矣!
接下来的距离他们自己把握,我是不希望婆婆再犯戒了。
但这次,我仍然选择哄她,因为看她那么难受,我不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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