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是数据技术人员,就可以要求:数据PRD(产品需求文档)必须具体到“可以拆解至可执行任务并完全支撑测试用例定义”的程度。
但是当我们成为数据产品经理时,则只要求业务方“能讲明白要使用数据解决什么样的业务问题”即可。相关的指标定义和维度定义,均可以由数据产品经理定义并和业务人员达成共识。
除了实现需求,数据产品经理还有相当一部分工作独立于需求存在——这部分工作的目标是“客观描述”,而不只是“满足需求”,这一过程需要通过自己对业务的充分了解来抽象出可用性高的数据模型或数据产品。这种工作模式就和一些技术角色的工作方式产生了本质不同。例如,“指标体系搭建”和“数据质量监控”。
所以作为数据产品经理,需要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同时,保证数据对业务描述的“客观”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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