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选择,在职场中是想做个大家都喜欢的人,还是做个有点麻烦的trouble maker?
作为一个“乖”小孩,我一向都秉持一个原则——尽量不得罪人,有些小事不计较。
但是这种不争有时候却成为了别人眼中的“软柿子”。
现在偶尔觉得,要做自己,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也许偶尔做个trouble maker也不错。
《每周工作4小时》讲了个有趣的小故事:
如果我在某堂课的第一篇作业或者课堂选择题测试里没有得A,我就会准备好足够问2~3小时的问题,在助教的答疑时间里到他办公室去。他不回答完所有问题或精疲力竭,我绝不离开。
这样做主要有以下两个目的:
• 可以知道助教在评分时侧重哪一方面,包括他的偏见和小毛病。
• 以后助教想要不给我A的时候,就要三思而行了。他们会清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他们又没给我A,他们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会跑到他们办公室去,问很多问题,不到3小时,不会出来。
看到这里让我恍然大悟:
当感到受到了不公对待时,原来除了当面对峙(直接冲突)和默默忍受(消极对待)之外,也还有第三条道路——做一个trouble maker。
制造一些小“麻烦”,提高对方的“成本”,下一次他就会更加谨慎考虑。
不是为了去得罪人,只是让别人记住你,记得你不好欺负,不能随意对待。
米歇尔·奥巴马在她的自传《成为》中也讲过一段童年的趣事——小时候她常常受到社区里一个女孩的不待见,在忍耐过几次之后,终于有一次她直接冲向了女孩,两个姑娘扯着头发打了一架。
最后打赢没,米歇尔已经不记得了。但是这场架,为她赢得了对方的尊重。
所以还是做那个拼命回击的小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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