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给我拓宽了很多社会知识,尤其是树立了对法律的信心。
里面的律师都是积极正面的形象,为了案子前后奔波。确实存在这样的悲剧,比如某些律师牺牲在了微弱小群体维权的道路上。但他们的这种坚持,实在是很鼓舞人心的存在。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价值。
看到那些试图推诿责任的人在法律和媒体镜头的双重压力下选择了承担责任,还是很欣慰的。有的人的道德原则实在是太灵活了,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在规则上下反复横跳,忽视甚至侵害他人权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这样的人我曾在某些群里见过,我以为成熟社会人多多少少会成为那样……这种认知是很可怕的!就像一种无形的文化浸染,日积月累的自己的语言习惯和思维系统就会被同化。
于是后来退群了。凝视深渊不是我现在能做的事——或者坦率的说,我没法直视人性中极致的恶;仰望星空才会让灵魂得到救赎。内心总是需要相信些什么,生活的意义需要自己赋予,这样才能活下去。在此我还是再次致敬那些在公检法机构的坚持职业操守的人。
阿德勒说的那句话又得到了印证,决定人价值的不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而是以什么样的态度致力于自己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勤恳劳动的农民和尽职尽责的律师一样有价值。他们是平等的。
曾出现一些颇有舆论影响力的社会案例。如李子柒、谭谈交通、唐山事件、张庭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魔幻却又现实,让我深有种不理解并大感震撼的困惑。后来又发现新闻报道该类事件的一个规律:往往以受害者为主体,隐匿了施害者。这样一种报道手法, 也有一种微妙的引导力在其中,部分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
有时候单单是看新闻、了解新闻,都可以收获很多的社会学知识,比如法学的、经济学的、伦理学、心理学、哲学(主要是逻辑和辩证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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