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钱给别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熟人还是生人。不要借钱!借出去就是十有八九得罪人,而且十有六七要不回来!得罪人不说,自己心里还受气!拿钱买罪受!我亲眼看见的!
我的楼下大哥,认识一个老乡,和他邻村的。他那个老乡卖淄博火烧。大哥去买他的火烧,看在老乡的面子上,那个人总是把烤的最好的卖给大哥。一来二去,两个人也熟悉了。他们在淄博老家两人相距不到二十里路。于是每次大哥回老家时,他也蹭大哥的车回去。
在日照这边,两人也经常在一起吃饭。去年元旦,我和我对象在大哥家吃饭,大哥炒了满满的一桌子菜,也请他老乡来喝酒。他老乡捎着四个肉火烧来的。一进门就跟大哥说正好有点事找大哥。他看我们两个在大哥家,就不说话了。大哥问他说“有什么事尽管说,都是老乡,能帮的就尽量帮忙。”
然后那个卖火烧的吞吞吐吐地说“能不能借大哥点钱?我现在遇到了点事急需用钱。我老婆保险到期了需要拿钱交。放心,我只是一时周转不过来,顶多使用十天半月的就还你。”
我和我对象都不吭声。大哥说“你使用多少?”那个卖火烧的说“不多,一万两千块钱就够了。我顶多使用二十天就给你。到时候我给您长点利息。”
我想阻止大哥借给他。因为我知道越是借钱打保证的人还钱越拖拉。可是大哥却说“行啊。一万两千能够吗?”那个卖火烧的说“够了够了,我只是暂时使用,很快就还了。”大哥从保险柜里拿出了一扎钱给他数。他数出一万两千把剩下的给了大哥。
那个卖火烧的还一个劲地跟大哥套近乎。我说:“你们不写个借据吗?”那个卖火烧的人愣了一下,然后看大哥。大哥也说“我们都是一个地方的,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用写借据了。”我说:“亲兄弟,明算账。还是写个借据吧。我给你们拍个照片做见证。”我拿出手机把那一摞钱拍了个照片。我对象也对大哥说:“是啊!最好写个借据。不是说不信任你什么的。写个借据是规范双方的。”大哥被我们一点播,也拿出了纸笔让他写。
那个人只好写了个借条。我看了他写的借条,只是写着“今孙群借韩增祥一万两千元人民币。”我让他写上“在二十天之内归还。逾期不还,按年利息3%计算本息。借款人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追回欠款的权利。”那个人也写了。我让他把身份证号也写上,摁上红色手印。大哥还笑着说“我们是什么关系,不需要这么严肃。”
二十天之后,那个人说没钱。再等等。后来又说他要卖车,车卖了就还大哥钱!又说找兼职工作了,发了工资就还。又说在办贷款,办下贷款来就还。我对大哥说你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就可以了。我们都可以给您作证。大哥那个人还好面子,不忍心伤害老乡!
到现在那个人一分钱也没还大哥。去找他要钱,他也承认借了钱,但是就是说要钱没有。让大哥拿他东西抵钱!我对大哥说他每天早上都在卖早餐火烧,你一天去拿一百,不用半年就拿回来了。大哥还是不忍心!
可千万不要借钱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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