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垄断法里,相关市场的判定准则是什么?
- 以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很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市场份额。
- 什么是“市场份额”
- 应该是一个百分比
- 分子是与企业相关的数据
- 分母是与市场相关的数字
- 什么是与企业相关的数据
- 企业的收入
- 企业的利润
- 企业的用户数量
- 什么是所谓“相关市场”
- 由这种商品的各种替代品所共同构成的市场
- 但一个商品的替代品有哪些?没有确定的答案
一、相关市场划定没有统一标准
1、取暖有哪几种方式
- 电热器取暖
- 烧柴
- 多穿几件衣服
- 把墙做厚一点、把窗户做小一点
- 喝点酒
- 冬天开车到热带去
- 吃辣椒
- 结婚:两个人抱在一起可以互相取暖
这个提问是要告诉我们:一种商品的替代品其实是无限的。
2、飞机的替代品
- 铁路、公路
- 互联网技术、视频会议的普及
3、 麦当劳的替代品
- 肯德基
- 吉野家
- 必胜客
- 自己带的干粮、午餐
- 方便面……
到底要把哪些替代品划入相关市场的范围,哪些排除在外,没有统一的标准。
4、反垄断法计算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指数:赫德芬.赫希曼指数
在一个行业中,毎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比例的平方和,介于0和1之间的一个数字,用以反映这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
- 如果一个行业里只有一家企业
- 这个指数就等于1
- 如果一个行业里的企业数量无限多,毎一家企业的占比都非常小
- 这个指数就接近于0
5、赫德芬.赫希曼指数的重大问题
- 从数学上看,这个指标漂亮、优美;
- 从经济含义上看,这个指标有重大问题
- 相关市场本身很难确定
6、相关市场,大还是小,取决于
一般来说,在反垄断案里:
- 若要控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一方,原告往往倾向于把这个公司的相 关市场划得小一点
- 把相关产品的替代品说得少一点
- 替代品越少、相关市场越小,这家企业的市场份额越大,它垄断的可能性就越高,罪名成立的机会就越大。
- 若在反垄断法里成为被告的企业,他们总是努力要把自己产品的替代品说得多一点,相关市场大一点,企业的市场份额小一点,市场集中度就低一点,垄断程度也就低一点,罪名成立的可能性也就低一点。
二、3Q大战:腾讯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1、背景
2010年发生的3Q 大战事件:奇虎公司的软件360和腾讯公司的QQ两个软件之间发生的冲突。 奇虎360修改了QQ程序,腾讯公司认为不合理,于是让用户做一个选择:如果计算机里已安装运行了360程序,就不要用QQ的程序了,这个反击只持续了一天,被奇虎公司咬住不放,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罪名
罪名成立的两个要件:
- 第一,腾讯公司的QQ 必須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 第二,腾讯公司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
3、腾讯QQ有无市场支配地位
-
奇虎公司的策略:把QQ的相关市场说小
- 把QQ的替代品说得少一点
- 凸显QQ的市场支配地位
- 只有那些同时传送声音、文学、文件、图片、图像的软件,才算得上QQ的替代品,且服务器必須在中国,软件界面必須是中文。
- 这样的标准,把大量其他通信工具排斥在外,腾讯QQ的市场支配地位凸显出来
-
腾讯的策略:把QQ的相关市场放大
- 只要能传达声音、图像、文学、视频,就是QQ的替代品,服务器也限于在中国国内,界面可以是英文、外文。这样相关市场扩大了。
三、用动态眼光看待相关市场
1、广东省高院的判决
“腾讯说的是对的”。
即使把电子邮件排除在外,QQ的相关市场也非常大,QQ其实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 半年内用户使用超过两款以上的即时通讯軟件的比例高达63%
- 8.7% 的即时通信用户在半年内更换过聊天工具
- 用户在不同的即时通信軟件之间的切换成本非常低、非常灵活。
- 大多数关系密切的人之间,不仅仅有QQ, 还有其他交流工具
- 网站压力测试显示:如果这些免费即时通信軟件收费的话,用户会迅速地大量流失
-
以上这些都是腾讯QQ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
还有,这也间接地表明,QQ这种即时通信软 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最后法院判 决腾讯胜诉。
2、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判决
做了一点修正:手机短信是收费的,也应该排除在相关市场的计算之内,即使是这样,腾讯QQ还是没有市场支配地位。
3、非常好的判决
这两个判决不仅符合了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待相关市场,而且给传统相关市场界定的技术,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新的工具。
课堂小结
市场集中度的计算方法:与企业相关的数据除以与市场相关的数据。
- 在与企业相关的数据中,分子比较清楚;
- 与市场相关的数据,即:如何正确划分相关市场,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 有些人希望把相关市场说得大一点
- 有些人则想把相关市场说得小一点
美国巡回法院法官伊斯特布鲁克 ( Frank Easterbrook):
寻找正确的相关市场是一种徒劳无功的游戏,它通常是你定了要什么样的结果才有什么样的论据,我们要尽量避免使用这种方法。
经济学家科斯(Ronald H. Coase):
这种划分相关市场的游戏,使经济学家变成了那些“假装有本事去回答其实没有答案的问题的人”
课后思考
既然在经济学里,一件商品的替代品其实是无限延展的,那在反垄断法当中,经济学家为什么还会不断地努力去界定所谓相关市场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