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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1读书会

173-181读书会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0-12-20 11:20 被阅读0次

    173
    谈论被带领是怎么回事。
    举例其外部特征。但是一个小心谨慎地把盘子打翻地例子,说明外部特征不靠谱。因为其行为的结果指出他的不小心。
    那么,跟随和被带领是什么情况?
    w也指出一幅图像,其中着眼于指出行为中排除个人的意志。

    什么是被带领的体验?
    这个问题源于这一节头一句话
    “被带领仍然是一种体验”——对此的回答是:你此时正想着一种被带领的体验。
    这句话指出这么一种情况,我们在被带领时,我们处于某种规则之下,如此这般行动时,我们被如此这般地使用或被支配时,我们处于某种用法之下,这种用法的外部标准在于它对于我们的行为的支配,体现于我们受其支配的行为里面,而非体现于我们以其为对象的体验里。
    相对于一片叶子在用作叶子的普遍形式的例子里,是一个表象或对象在用法中给出意义的情况。这片叶子的意义在其用法中显现出来。这片叶子本身并不决定其意义的东西。
    这里的情况,却是一种用法的心理特征,和这种用法之间的区别。用法的心理特征和外部特征比如表情之间,后者并非用法的外部特征。用法的特征在于以考虑的事情为轴心对于行动的规范。我们在被带领时,考虑的是思考的东西,比如读写时为文本所带领。但是我们在考虑这种带领的体验时,是以一种前面这种实践中的心理体验为对象,随之带来的,是基于这种体验的实践:观察这种体验的种种特征,外部的内部的。当我在观察这种体验时,我的实践就是观察一种心理现象,包括表达于现象的外部特征。这时,我已经不是读写时对于文本的跟从了,而是对于作为前面这个跟从所产生的活动和体验的跟从了。后者关注的时前者所产生出来的过程中的现象。

    172节开始,w为什么要谈论被带领的体验?
    作为一种语言的意义的东西来谈论这种体验。我们在“读”这个字的种种意义中,指出种种遵循或跟从不同规则的活动。基于不同的语境这个字具有相应的意义。并且其意义就在于对相应规则的遵守。由此带出172开始的对于被带领的谈论。

    从172-173的文本,可以看到一种厘清:不再把被带领进一步作为有待思考的东西,或有待综观的材料,把它看作语言现象那样的东西来谈论其意义。而是指出被带领本身就是比如“读”这个字的意义的理解中,综观相应语境中种种活动达成统一的那种规则本身。被带领,其意义就在于其作为另一个活动比如读写活动中对于材料的东西的用法本身。比如我如何使用我的注意力如何使用我的眼和意识的投向(思维)。被带领本身就在于指向一种对于规则的遵守或跟从的规范性活动。
    被带领本身就是给出一种规范性行为的规则。它是从语言产生出意义的中间环节。它不再是语言符号的东西了。
    关于被带领的体验,已经脱离了之前章节所谈论的相应语言的意义的讨论了。这里是一种实践领域的质料(语言)自身的(被理解的意义)形式不是质料(语言)参与的一个整体(语言的使用,在被带领的例子里,它就是对于别的东西的用法)的形式(这种用法带来的意义)。被带领的体验本身作为思考的东西,已经与某种语境中使自己被带领,被带领作为一种用法所产生的结果的东西——也就是通过这种让自己被带领所考虑的东西,是两个不同的对象了。它们之间不存在一种条件关系或奠基的关系。后者这个活动,并不需要前者这个活动为前提。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实践活动。

    174
    被带领,小心谨慎,它们作为认知中的对象,产生的是认知活动而产生的体验或知觉。
    但是,它们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原来是作为从语言到意义中规则的规则的东西。我们在某种读中,基于语境,为某种规则所带领。被带领指出的是一种读的活动中,读作为实践,其中目的对于行动的规则的遵从。而这种规则源于造就符合目的的结果这个规范性。

    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和认知中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事态和一个命题,之间的关系,后者是奠基于一种同一性的逻辑之上,前者,却不具有这种同一性的分析。
    命题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讨论的也是认知中的情况。图示形式的相等,局限于命题和事态的,语言和意义之间的普遍关系。
    但是在日常语言或命题之外的句子和我们思考的事情之间,却没有这种先天的普遍的图示形式一样的用法。非要基于语境的分析领会出语境中的用法,才能从语言生产出意义的理解来。

    语言游戏的意义在于把语言游戏嵌入到实践当中去,而被理解。这实践,就是生活形式。
    命题的特殊性在于,它作为认知活动的表达。在这里,如果把认知看作一种实践,那么命题所嵌入的实践是固有地或先天地指定下来的。
    这种用法的先天性,使得从命题出发考虑意义时,可以固有地基于同一种用法来产生出意义来。用法的固定,甚至使人可以忽视用法的环节。因为只要我们明了我们通过命题在做判断,并把命题作为语言上的句法,和判断作为我们思考的东西,作为前者句子的意义的东西。我们根据惯例,直接给出句子和其意义的一般形似的判断。

    固有用法的环节,都是可以并入别的环节之中的东西。一个环节需要被指出来,在于其作为一个变项的东西。一个环节相应于一个实践中规则上的一个不满足的空位,它需要基于语境指出其内容,然后这个函数(实践)才满足,产生出特定的意义来。

    命题中的动词,把一个行动给指出来了。(命题中的be,它是一个系词又是一个动词。)命题作为认知,已经在动词中给出了认知作为一个实践的行动,包含其遵循的规则或用法。
    并且,任何动词或系词构成的命题,都可以看作具有同一个谓词:是真的。这个动词和相应现实中的行动之间,处于一种单纯的相应或映射当中。
    a往前走了一步。
    b是圆的。
    这些句子都是一个描述。作为一个事态的描述。句子和事态之间处于一种w的图示形式的相等之中。就是说,这些句子在于描述现实中的事态。
    而弗雷格说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这就是说,弗雷格着眼于真考察命题,是对于命题的一种逻辑的考察。但是w,则是对于句子的完整的意义,包括命题的涵义和真的整体的考察,它的意义或它表达的是一个事态,而并非只是作为逻辑的真。
    弗雷格的真作为逻辑,是指出语言要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而需要的条件,句子必须具有的意义——意谓真。w则考察一般语言的句子的意谓,我们通过句子所表达的东西。我们通过一个句子不只是在指出真。虽然真是其中分析的普遍的部分内容,但不是我们句子所表达的全部内容。

    由此,命题不需要再去语境中寻找语词的用法了。

    小心谨慎作为行为的规则的东西,比如详于验证确定而非运用直觉做判断。它是用法中的内容。而非自身作为综观的材料。它就是那个综观的行动所遵循的规则的构成部分。
    它本身在理解活动中不作为体验,不是被理解的东西,而是理解这个实践的行动的组成部分。它始终作为规则的东西用于规定语言的用法。

    175
    这里作出描述的,是一种对于跟从规则的行动的认知,但是它试图描述的不是这个行动,而是行动所跟随的规则。这里就有一个错位。
    而规则本身在行动中,这个行动并非对于规则的表达,或认知,或意识(形成命题),而是服从。这里是实践中目的的东西或逻辑和行动作为现象之间的区别。

    带领,影响,这一类词,如果看作一种行动的路径,那么这具有随意性的心理过程就成为对象受到认知或关注。如果看作思考的东西的给出或实践的目的的给出之下,处于规范性之下的规则的话,那么这主观的具有随意性的心理过程就不是看作其表象本身作为对象,而是它被用作最后给出的确定的结果的东西,用作实践中的目的和结果的东西的确定地指出。它只是这种确定的东西的指出(表达)中在如此这般的用法中被使用的东西。
    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意义是可以在理解中确定的,但是如何到达意义的路径,那心理过程由于具有主观随意性,是不确定的:它不能作为对象在语言游戏中规定下来。至少,不在这个表达意义的语言游戏中受到规定。心理过程作为现象中的对象受到认知,那是这个语言游戏之外的另外一件事情了。两件事情中,看到的现象是不同的。关于不同对象的理解没有必要放到一个命题里来讨论。除了那种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来。 但是这种关系并非实践中目的对于行动的结果的规范性而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关系。后者是自身基于一个东西造就出另一个东西来的因果性的根据的自明,前者的根据却是没有的,只是一个断论,会受到休谟式怀疑论的攻击。

    认知相应于命题,实践行动相应于语言游戏的理解。混淆在于命题撇除了语言的用法的环节的变数。可以把命题看作总是处于认知活动这种用法之下来理解。
    在自然现象中,其对象的运动从不是基于其自身作为主体的实践。现象总是处于一种自然规律的支配之下。对于现象作认知而非理解。现象所服从的自然规律和现象之间是一种必然的关系之中。而语言游戏总是要基于语境产生其用法。语言游戏和用法之间不是固定的联系。

    认知和理解。以及解释。
    我可以解释我的意图,我通过语言要表达的内容。解释在于生活形式的指出。语言要是这样用而非那样用,要这样理解而非那样理解。
    认知在于其对象是作为客体的现象。理解在于其对象是作为主体的行动的现象,其意义总是要嵌入主体作出语言游戏所基于的生活形式之中。

    176
    这节举出了一个例子。语言离开了实践中的使用,外部标准的东西(语言)就离开了语境中用法的环节产生意义。这时语言的意义就是仅仅语言自身作为现象受到的考察,得到的是一个认知,一个判断。

    原因的东西和结果的东西是两个东西。对于后者的体验并非对于前者的体验。

    177
    这里指出一种语境原则。用法置于语言的理解活动中被给出来。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以及看见的语言游戏,我们就间接地得到了用法。不是单独地对于用法的谈论,而是用法作为对于语言游戏的处理,在它嵌入整体的生活形式被给出时,它也就显现了。
    x-3=2,一个盒子,取出3个球,里面还有2球。这个盒子里原来的球的数x,虽然没有直观中给出,却是这个含有x的算式却是基于亲知而为真的。这就是说,句子的意谓真可以先于句子中的名称的意谓(对象)的给出之先就给出来。这就是一种语境原则的应用。
    用法也是可以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和语言游戏的亲知,而得到给出。
    按w的逻辑哲学论,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组成。这里,真命题x=5是一个原子命题。

    178
    在看到的和理解的东西之间,始终是根本不同的东西。它们之间的裂隙不是多和一的思辨中形式的一可以弥合。认知中形式的一虽然基于主观而被意识到,生产出形式的being来,但是毕竟,那形式还是属于客观的。主观性只在于to be的认知活动。
    但是,看到的和理解的东西之间,前者所嵌入的后者完全要基于想象力的运用,是想象力造就了对看到的东西作出如此这般使用,也同时被如此这般的领会中理解。这如此这般的用法,是主观的实践。它并不蕴含于看到的东西之内。

    179
    第一段,谈论了我们使用语言表达的是主观的心理表象,还是客观的思想的区别。弗雷格在这点上也作出过近似的区分。他们在这点上,是一致的。都认为语言表达的是客观的东西。
    那么,我感到:···,这样的句子,怎么理解?跟随的从句的真被悬置了。整个句子的意义在于主句的结构。这是一种私人语言么?
    我认为那是错的。
    如果进一步给出判断的客观根据,那么,这个句子还只是表达一种主观意见么?它和客观的思想之间的界线在哪里?

    在数列游戏的例子里,始终要考虑主体的参与产生了这个游戏的生活形式。仅仅看,是不能领会这个游戏的。没有权利说某个猜想是真的。猜想或者基于进一步看在有限的步数里验证为真,或者,直接把这个猜想的规则的内容向参与,或者说学会这个游戏的人询问。

    读书会
    173
    末尾的“气氛”,指语言产生意义总是要有所根据,但是在语言游戏的现象之中并不具有这种可以作为给出意义的根据的东西。这就是一种存在但是并不能给出关于它的性质的命题的这么一种情况。仔细看时,看的是语言游戏本身,这里并没有给出意义的根据的东西。这就是烟消云散。
    用法并不蕴含于看见的语言游戏之内。

    179
    经验中获得权利如何继续151的游戏,就是一种基于看到的游戏自身内在的或分析的规则来理解这个游戏。这是对于用法或语境原则的否定。
    这是w反对的语言的理解方式。

    字面的意思。这就是一种取消用法,而需要语言在自身之内指出一种用法的东西。
    日常语言的例子,语言2。如果用主谓宾完整的句子来改写,是否就可以脱离语境使用。比如“板石”,改写为,命令:给我板石。这就像警察拦路临检时,并不告诉你目的的东西,只是给出一步步具体要你配合的动作。

    180-181
    信号和表达的意义之间是根本不同的。衔接起两者的是用法。而用法和信号之间是一种如何使用和被使用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东西之间的结合,构成一个实践。
    181的例子,指出的是决定能继续或不能继续的东西并非信号本身。比如“我知道怎么继续了”,它是一种心灵状态?这是w反对的。它是一个信号,对于进一步的行为

    1
    逻辑是从经验中分析出来的必然的成分,或者说必然为真的命题。也就是普遍命题。但是反过来并不成立。对于经验的分析还可以是一个经验。这是科学命题中的情况。

    2
    在生存中物质和性的诉求中,人不是主体而作为客体。
    人作为主体,在于实践中最后的规范性在于对自身的分析中的逻辑命题。人作为客体,在于实践中最后的规范性,思考的东西,是纯然经验中给出来的东西。人的行动在其中处于一种单纯的受安排受支配,而非人作为主体在实践中是人为自身立法,对于自身的服从。

    3
    任何虚荣总是相应地付出真实的代价。我们为什么可以为了虚构的荣誉,付出真实的代价?虚荣满足了何种诉求?

    4
    遵从规则是重要的。
    但是我怎么区分处于环境中,哪些规则是社会的客观事实,需要作为受规则所规定的客体的我接受和遵从,哪些规则又是源于作为主体的我在社会生活中对于自身的服从?在两种规则冲突时,从哪获得选择遵从哪种规则的根据?选择的边界根据什么划分?
    尤其在两种规则冲突时,而冲突又是这么平常。

    想起林来梵的一句话:改变不可接受的,接受不可改变的。
    这话差不多就是说 尽人事 听天命

    5
    精神上游牧民族化。自由,彪悍。

    6
    思想和梦之间,差别的就是感性中给出来的实在。在描述思想或梦的句子里,这种基于感性的给出迩来的真,就是两者的区别。
    而现实入心的部分,和梦一般。现实的问题是感性的东西是直接给出来的,但是其中缺乏原因上归于主体的实践而造就,日常更多是自身作为客体接受感性的事实。只有前者和梦相当。梦和日常相对的地方在于经历的事情都是自我造就。这就是梦里全是我,和醉中的无我相对。
    而陶醉于自身的造境,是梦和醉的融合。在梦中常有那种不可思议的满足的体验,就是这种结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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