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到,自己爱上写作竟会与两毛钱的经历有关。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老师是一位皮肤略黑、齐耳短发的中年女人——个子瘦瘦高高的,鼻梁上总是挂着一个黑框眼镜,每次在校园里看见她,她总是右手夹着书和一根长长的“教鞭”。
看上去似乎有点严肃,但其实每次只要我们和她打招呼,她总是停下来,侧过身来露出一口白牙,微笑着朝我们点点头,我们都亲切地叫她王老师。
由于那时候教学条件有限,一个老师可能要教好几个年级,同时还担负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王老师虽然是校长夫人,也不例外。她既教我们语文,同时也是我们的思想品德老师。我很爱听王老师的课,她声音非常洪亮缓慢,普通话也是非常标准,读起文章来,会让人不自觉沉醉其中。每每读到开心时,她的右手无名指会微微上扬,手会随着平仄有序的文字,缓慢地上下游移,十分好看......和平时上思想平德课两手揪着班上几个调皮蛋气势汹汹的模样截然不同。
有一天,她教我们作文,要求我们开始正式学会写生活日记。那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写,王老师说就是记录自己的日常小事,把自己每天的经历、事件用文字表达出来、对人与事的感悟写出来就好。
也就是当天,我真的就遇见了一件新鲜事,临近放学时,我在校门口见到两角钱,那感觉真的开心极了。
校门口就是小卖部,我当时真的非常想用它来买零食吃,两角钱,可以用来买冰棍、买话梅、还有辣条········后来一想到自己是班干部,老师平时教育我们要拾金不昧,于是就上交给了老师。当天我就把他写成了一篇日记,虽然字数不多,但是至少也记录下了我最简单的一点点感想·······
然后这事儿并没有完,过了一天,我姐姐笑眯眯地说:“胖胖(我小时候小名),你出名了!“我一脸懵逼。原来姐姐那时候是四年级的学生,也是王老师带,王老师在四年级的作文课上重点读了一篇三年级小朋友的作文,而那篇作文就是我写的。
也是当天下午,王老师把我的文章作文在班上朗读了一遍,称赞我的文章写的非常好,同学们也一起为我鼓掌。当时我受宠若惊,心里美滋滋的,原来写作文还可以如此不同。到后来,每一次作文课我都非常认真,我最爱上作文课,大量地阅读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还时不时向班里有“作文书”··的同学借书看,写作让我同时也爱上了阅读·········
在写作里我像在和自己对话一般,我可以把开心的事、遇见的人、听到的故事、羡慕的人物、难过的事情全部记录下来,每次回顾重读时,会发觉自己会有一种非常幸福的满足感,这一切的一切喜欢,也许只源于二十年前某一天的下午:一位姓王的老师,当着全面小朋友的面读了我一篇平凡的作文,那一刻我觉得阳光明亮,如此幸福!
今天提到为什么会爱上写作,我突然一股脑回忆起了这么一件童年小事,非要有个答案,也许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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