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之我见

作者: 白亦诗部落 | 来源:发表于2019-01-25 19:08 被阅读32次
美文之我见

        对于美文,我写的很少,即便是阅读,也远较小说诗歌要少许多。本没有足够的资历来回答这样高大上的问题,但作为一个热爱文字的读(作)者思忖再三,还是决定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粗浅之处,还望海涵!

        所谓美文,广义来讲,一切美好的文章都可以称为美文,小说、散文、诗歌等等;而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则始于民国时期,周作人引进西方的“美文”概念,尝试开创用白话来“艺术”性地写散文,意图在文学中开启一种崭新的天地。这一提倡得到了当时著名作家、学者傅斯年、胡适、王统照、朱自清、徐志摩、冰心、郁达夫、俞平伯等一大批名流作家的热烈响应,纷纷在这块新土地上拓荒耕耘。于是,之前散文古文化被新的文体所取代,成为风靡一时的独立文体,斯为美文。

美文之我见

        美文,词藻华丽不是过错,如陈思王曹丕的《洛神赋》用词无一字不美,无一词不丽,读来如饮甘露,掩卷余味无穷。删一字则欠缺,增一字而多余。这样内外合一的华丽求之不得!

      令人食之无味的文章,词藻再华丽,若无相等的内在的筋骨,就好比一个蹩脚的时装模特僵硬地穿行于T台,或者行尸走肉般的贵妇人登堂入室,华丽的衣饰掩盖不了空洞的思想和庸俗的言谈,瞬间的惊艳之后便是一种深深的失望和厌弃。

美文之我见

      用词朴实、简约的文章,或三五百字,或洋洋万言,但内核深远,观点新颖、论述精辟、直击人心,恰如山间汩汩清泉,读来同样令人心神愉悦,大呼痛快!何必在意其文字不够华丽,大家闺秀令人敬慕,小家碧玉望之心悸。文章与人,同理!

      因此,亦诗以为,美文之美在于内核、在于精神,词藻或华丽跌宕、或清新自然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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