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那年第一次认真地开始读三毛,已经记不起最先读的是哪一本了,似乎是《稻草人手记》或者《送你一匹马》,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从前我对于三毛这个名字的印象还是那个头顶三根毛、勒紧裤腰带的小可怜,直到我翻开那些书,才认识了一个如此浪漫而可爱的女人。
三毛的书,挺好读的。我是指,她从不矫揉造作、故弄玄虚,她只是信手拈来一只笔,清清闲闲记录下她的生活,偏偏那么轻描淡写,就让人沉浸进去了,好像对面正坐着那个乌发及腰的女人,一席长裙,两眼弯弯地望着你。翻开那一本本书,仿佛撒哈拉的沙都漏了出来,异国的阳光正闪着模糊的情调,显得格外勾人。而她把那些日常中的或喜或嗔的小细节编成一朵朵花,也没有很骄傲,高高在上的样子,只是静静地开给你看。你看了,觉得有意思,挺好,你不爱看,把它丢到一旁,也没什么可生气的,日子还是照样过,她的笔还是照样写。
我想,应该很少有人会讨厌三毛吧。因为她是那么一个简单纯粹的人,又是那么勇敢坚定,爱她所爱,无怨无悔。童年时期受到的不理解并没有使她超脱于常人的情趣泯灭,灰暗,她就像是一颗跳动的星辰,洋溢着独特的光彩,注定不甘与那灰扑扑的世俗眼光纠缠不清。她是那配着一柄长剑的女侠,天不怕地不怕,高高束起的头发在风里飞扬,她驾着一匹白马,无拘无束,在三月的桃花香里走走停停,找寻自己的天涯。哪管它有多么遥远,没在怕的。
一面是女侠的潇洒奔放,另一面的三毛,却十足是个小女人。她笔下书写的与丈夫荷西的点点滴滴,喂足了一众看客狗粮,却并不让人觉得腻烦。因为她的表达是那样真诚,那样温暖。她与荷西相识于学生时代,异国他乡,突如其来的表白,还是难度指数蹭蹭上涨的姐弟恋,怎么看怎么不靠谱,怎么看怎么像玛丽苏,可是这一切,发生在三毛身上,竟也让人不觉得奇怪了。他们之间的爱情来得并不容易,一开始只是荷西的单相思罢了,然而,命运的车轮兜兜转转,那有缘的恋人,终究还是等来了彼此的真心。六年的日日夜夜,荷西该是以着怎样的心情等待的呢?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最后这个男人还是等来了他的心上人。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地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就够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 《大胡子与我》
三毛与荷西被荷西捧在手掌心里爱着的三毛,简直是个再可爱不过的小姑娘,他们定居在她前世的家乡:撒哈拉沙漠里,她找尽各种小玩意儿装饰他们的家。滚滚红尘里,握住一双温暖厚实的手一同做梦,多么幸福而安心。
然而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碎琉璃脆。短短七年,他们在人世间骤然走散,一夕之间,梦里花落,月冷风清。荷西走了,三毛还在,但心却永远地空了一块了,那个心底属于他的位置,午夜梦回,不会再有什么东西能够填满。
三毛是这样热烈的一个人,也许,她生来就注定了要灿烂过一生的,她不接受灰败、不接受慢慢暗淡下去,不接受衰老,她像一株火红的木棉,燃烧着自己,应和着天边火红的夕阳。
那一年她四十八,依旧是个天真澄澈的孩子,她化作了一只飞鸟去寻找属于她的永恒自由,她永远不会被束缚,因为,她是三毛。
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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