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的时候,无意间看过一本小说,书名叫做《尘埃落定》。忘了当时怎么看进去的,总觉得这本小说很好看。看完以后对我的冲击也是非常大。
小说的主人公是麦琪家的土司的儿子,一个特殊的少爷,一个被称之为傻子的少爷。
从生下来就被人笑话为傻子,是土司酒醉乱性后所生,也正是因为表现出和正常孩子不一样,所以才能在复杂的土司制度下生存下来,而且是无忧无虑地生存下来。
在和其他土司的斗争中以及后来的革命中,这个傻子以远超常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准确地把握住了命运的转折。
其实具体已经记不清楚了,看到最后才读懂,原来他才是那个最有智慧的人。
所以,我打算重新拜读一遍,并且今天已经读了两章。
以前看书是主要看情节,现在读书是品味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和在脑中回忆整体文章的构思。
书,是用来读的,更是用来欣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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