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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义贯·泰伯篇8.8

论语义贯·泰伯篇8.8

作者: 不居居居士 | 来源:发表于2024-08-04 10:05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8.8【原文】子曰:“兴⑴于《诗》,立⑵于礼,成于乐⑶。”

    【翻译】孔子说:“人的社会化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学《诗经》。《诗经》是集体创作的文本,内容包罗万象。形式以口口相传为主。小孩子最初听到的,就是《诗经》里的片段。经过系统学习《诗经》,可以了解社情民意,可以锻炼表达能力,可以形成高尚的志趣。二是学《周礼》。《周礼》就是集体遵守的典章制度。学习周礼,可以懂得做人的规矩,可以通达事理,可以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社会要求。三是集体娱乐。《诗经》和《周礼》都是书本上的间接经验,一定要落实到集体活动中,才算是真正完成了人的社会化。先民们在生活生产之余,经常组织集体娱乐,加强交往,陶冶性情,共建幸福生活。所以,人的社会化,最终实现在集体娱乐的幸福之中。”

    【发明】这段给出的是孔子的幸福观及其实现路径。显然,孔子的幸福是超越物质的,其起点是《诗》,路径为《礼》,目标是“众乐乐”。

    【注释】⑴兴:《说文解字》起也。开始。⑵立:《康熙字典》住也,树立也。⑶乐:《康熙字典》大乐与天地同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里指集体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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