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洗冤集录》这本书还是上学期学中国法制史时,书上介绍它说“世界历史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宋慈《洗冤集录》”,没想到这学期学法医学,在法医学老师的要求下,再次和这本书有了接触。整本书不是很厚,文言文加上注释和翻译,看起来容易了很多,又能在看的同时回忆起老师上课曾讲过的内容,看起来更是顺畅。
作者宋慈(1186-1249)被称为“法医学之父”,不仅留下了名著《洗冤集录》,更是开创了法医学鉴定,这些都与作者宋慈的理学背景(程朱理学被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求真精神与严谨态度有着莫大的关系,看完《洗冤集录》,不尽感叹宋慈的求真务实和深厚的医药学基础。
直到现在,《洗冤集录》在法医学里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洗冤集录》大致可分为三方面:第一,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原则;第二,各种尸伤的检验和区分方法;第三,保辜和各种救急处理。我主要看了第二和第三部分。从书中,我了解到了尸斑的发生与分布,尸体现象与死后经过时间的关系;棺内分娩的发现,缢死的绳套分类缢沟的特征及影响的条件,自缢、勒死与死后假作自缢的鉴别,溺死与外物压塞口鼻而死的尸体所见,各种刃伤的损伤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杀、他杀的鉴别;致命伤的确定,还有各种死亡情况下的现场勘验方法等,其中有很多都与现在学的法医学相对应,理解起来也就更容易。在书的第十章四时变动一章中,有“春秋气候和平,两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又南北气候不同,山内寒暄不常。更在临时通变审察。”从中知道了如何准确认定死亡的时间,且死亡时间的认定与多方面有关;在看第十三章验坟内及屋下葬殡尸时,想到了法医学老师说过的保存至今的木乃伊、新锥;在第十九章自缢一章中,有“自缢身死者,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这让我想到了法医学课堂上老师给我们看的自缢而死的尸体,描述与所看到的尸体可以说是完全符合;第二十一章溺死一章中,有“检溺死之尸,水浸多日,尸首胖胀,难以显见致死之因,宜申说头发脱落、头目胖胀、唇口番张,头面连遍身上下皮血,并皆一概青黑褪皮。”应该就是我在法医学课堂上学的“巨人观”和“皮肤皱缩、膨胀”。《洗冤集录》在法医学方面的记述十分广泛,许多都合乎科学道理并被如今的法医学所借鉴。
看完这本书后,对法医学的了解不再局限于书本内容,进一步开阔了眼界。作者宋慈的“法医学”精神更是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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