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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的乡土社会

关于中国的乡土社会

作者: 云端宿联 | 来源:发表于2018-10-02 11:59 被阅读0次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是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作为一种尝试性的回答,费老收集了其在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之约》约稿而写成的十四篇文章组成了《乡土中国》。

         拜读大家之言,倍感荣幸之外,对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人际关系、维系力量、人情世故等现象便有豁然开朗之感。虽然时隔六十余年,费老思想仍然熠熠生辉,耐人寻味。

       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米国土,6亿多的农民。中国农民世代与土打交道,直接向土地讨生活,故有‘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之说。这里的土实为泥土,从基层上讲,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中国的农民一般是聚村而居,“杨家村”“潘家湾”“张家宅”等是最好的例证,因此,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就有了地方性,这种聚村而居,世代与土地打交道的生活状况决定了乡土社会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独特性的社会。

         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村里举办“夜校”,免费教那些成年文盲识字、念书。婆婆、婶婶、叔叔、大爷挨家挨户,邀约结伴,天一黑就去上夜校,场面十分火爆,一段时间,村里一直流行“来来来,大家一起来上夜校······”等经典段子。可是这事情没有过多久,也就不了了之。婆婆、婶婶、叔叔、大爷们还是钻进土地里去谋生活了。这种“文字下乡”实行不起来,效果也就不那么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这个必要,生活中用不着,文字没有种地重要。用费老的话说“乡下多文盲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的眼睛”。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他们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大家都是在熟人社会里长大的,面对面直接接触,语言就显得比文字更重要了,凭借足声、声气,气味就知其是张三还是李四,绝不会错的,用不着自报“贵姓大名”。中国的乡土社会,一直以来,大体上是一个没有文字的社会,后人走的是前人的路,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在亲戚、邻里之间文化传授无缺,这种文化不需要文字,所以“夜校”也就实行不下去了。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亲戚、血缘是比较重要的,这种亲属的社会结构好像“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引发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圈子越推越远,关系也就愈来愈薄了······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的波纹的性质,以自己为中心,向外一圈圈蔓延出去,离中心最近的,是亲属关系最亲密的,我们攀关系,讲交情,自己总是为中心,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种“差序格局”状。乡土社会里,亲属关系的依据是生育与婚姻事实,形成一个网络,这个网络像蜘蛛网,有一个中心,那就是“蜘蛛”,也就是自己本身。修身才能齐家,齐家才能治国,治国才能平天下,这是有顺序的,自己就是出发点。在乡土社会里,农民也可以称为“乡民”,往往以自己为中心,以利益为半径,这是无可厚非的。当然,中国的乡土社会里,“乡民”有一份天然的淳朴性情。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讲道德的,在乡土社会里,道德自然成了维系私人之间的纽带。朋友之间讲忠信,亲子与同胞之间孝悌须明。孝、悌、忠、信都是道德要素。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成的网络,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要素,道德在乡土社会里俨然成为了评判人们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制裁的工具,道德的约束作用在费老那个时代,一定程度上比法律更有效。

        中国乡土社会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家族结构一般是单系的,只包括父系这方。我认为一方面应该与中国乡土社会重男轻女的社会观念有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般不再算作本家人,至少在家族结构上不包括女儿。费老认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与斯长于斯的社会,人口流动少,夫妻之间,男女有别,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个人的相互行为。随着中国社会进程的加快,中国的乡土也不再是安土重迁,但仍然讲究“落叶归根”,夫妻关系维系的基础应该是责任与感情。

         中国的乡土社会中,礼治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礼并不靠外在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之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从,“群众的压力”仍然不小。礼治社会又使得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无为而治”,不要不民主的“横暴权利”和民主的“同意权利”来支配的社会。律师的由来应该是礼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的结果。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不懂礼仪不行,有辱“礼仪之邦”之雅誉,但是不懂法律很正常,不懂法律的人需要懂法律的人来处理一些必须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方能处理的事务,于是产生了律师。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个逐步变迁的社会,法治社会会逐渐的代替礼治社会。法治社会会不会使原来礼治社会的秩序变乱?是否会让乡土社会变得人情冷落,世态炎凉?当礼治和法制移位以后,乡土社会中维系人们亲疏关系的纽带是否还有血缘和地缘?人们之间发生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是否会不会根据亲疏程度来决定?时间和实践会很好地回答这些疑问。

         费老的《乡土中国》描述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应该追溯到他描述的那个年代进行访微探幽。40年代后期,当时的中国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变迁、人口流动比较慢。站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下,去对中国社会结构进行分析,可谓精辟独到。时隔60余年,中国的乡土社会从纵向和横向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得乡土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差距在缩小,文化普及比任何时代都来得迅猛,使得费老所论述的“文字下乡”“礼治社会”“无讼”“无为而治”等方面有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变迁使得原有的乡土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变化都是在费老所述的“乡土”的大框架下进行的。费老首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研究的视角,敢于探索,涉足无人涉及的领域,这种精神是我们年轻一代应该效仿的,站在巨人的肩上,去发现新的东西。只要我们承认这样去做确实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认识,那么《乡土中国》就值得去深读和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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