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谌老师为我们带来的实验课是我的身体我做主?从标题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后面是个问号,那么说明什么呢?我们的身体我们真的可以做主吗?我觉得这其实是牵扯到了一个关于个人身体自由的哲学命题。
谌洪果老师从安乐死这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案例开始讲起,然后去探索到底我们的身体我们能不能做主,所谓的安乐死就是病人遭受着病痛的折磨,我们是否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使他安详的死去?就目前的中国而言,这个大家可能都不接受,但是在西方很多国家其实都主张安乐死。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谌洪果老师又引出来了两个案例,一个是一位年轻人因为遭遇车祸,无法承受肉体的痛苦,让他的朋友帮他解脱,于是他的朋友就用枪杀了他,对于朋友的这种做法,在法庭上引起了激烈的辩论,一方认为可以宽慰,情有可原,毕竟是应病患的邀请去做的,一种认为这就是谋杀。
由于引起了大家的争论,所以主张可以实行爱乐死的就提出了5个条件,也就是所谓的操作流程
谌老师给我们强调上思想实验课不要被感情所操控,我们需要理性,我们学校追选探索,但是我们唯一不需要的就是一个标准的答案。这跟我们的课程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接着谌老师又引入了一个思想实验:
对于这样的精神病人,要不要安乐死,大家对于这种情形看法就会不想因为有人认为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不一样,可是问题肉体痛苦不会引起精神痛苦吗?精神的痛苦会不会引起肉体的痛苦呢?这样就把这个安乐死的问题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接着又引入了一个实验:
这其实也是对于身体自由至上的案例。用洛克认为劳动是身体的一部分,所以,财产是劳动的结果,按照这个,乔丹有权利获得这笔费用。
假如乔丹退役,对市场产生影响,人们无权要求他返回球场,同样,也无权剥夺他这400万美元的收入。但是也有人认为篮球这项运动不是乔丹一个人所产生的,这需要一系列人的辅助,但是这些人在商业价值中已经分得了一笔收入,所以跟乔丹的这部分收入没有关系,但是还有一些人认为乔丹的身体不属于他自己,它是由这个社会建构起来的,换句话来说就是他的身体的商业价值和他所处的时代,所处的社会是密切相联系的。
围绕着身体的自由就有了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两种不同的观点。绝对的身体的自由就类似于中国的杨朱哲学 (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极端的个人自由主义)。这里是通过假想一个不可能的结果来否定当前的做法是错误的,这是滑坡谬误。
美国2008年的金融危机,华尔街的高管每个人的工资不仅没有降低而且升高了,这就引起了社会的愤怒,于是就有一个运动叫做占领华尔街。他们认为少数人占据了世界上大部分人的财富,这太不公平了。提到了自由和公平的问题,即使我们要追求公平,这种公平的实现应该交给谁去实现?政府还是社会?交给政府的话,会带来额外的负担,比如:政府的运营也需要成本。政府也会产生腐败,政府的救济也会带来另一个负面的东西,那就是高福利下的懒惰人。
大家需要考虑的是,你的身体你真的可以自己做主吗?作为一个小学生中学生,可能有很多事情是受到家长和老师限制的,包括我们生活在社会上的人,也是会受到社会上种种的法制法规法律的约束的。这是不是就不是自由的?还有一种是道德立法,比如说禁止吸毒,禁止卖淫嫖娼。这些都是限制。当我们说我的身体我做主的时候,其实是消极的自由权。这样的自由其实不是自由。自由也会导致垄断。
既然你的身体你可以做主,那么人的器官可以自由买卖吗?目前大家可能会认为器官在一定合法流程的情形下是可以的。如果一个人是器官收藏爱好者,那么出双倍的价钱,你可以把器管给他吗?
如果一个人为了孩子上大学,卖了一个肾给一位手术的急需者,等到他的第2个孩子上大学了,他还想以自由的方式卖掉第2个肾,那可以吗?我们会说不行。但是,这就跟身体绝对的自由权是矛盾的,如果身体的自由权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他就应该可以卖掉自己的第2个肾。我们肯定说不行,因为卖两个肾的话他就死了,这其实就涉及到安乐死的问题了,人有没有权利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对于这个极端的案例,法庭判了他8年的监禁,但是激起了民愤,最后经过改判就被判为了终身监禁。奇特的是这个人到了监狱却变成了一个素食主义者。
这次的事情实验课我明白了,第一开阔视野,第二发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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