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子罕
如果说能干事代表一个人的能力,那么,在干事的同时保持“干净”,那基本上就能说明这个人德才兼备了。子罕就是这么一个既能干事又很干净的人。
《襄公15年》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意思是说,有个宋国人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块未经雕刻的玉,把它献给子罕。我们已经知道,子罕时任宋国的“司城”,大致相当于建设部长,并且还兼任着宋国执政,可谓手握重权。有人向子罕送玉,这应该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某种意义上这可能就是行贿。但子罕“弗受”,也就是没有收下。这也很正常。因为很多贪官在做官前期也是不受贿的,就算到了后期也可能还是不受贿,并不是说他不喜欢,而或许是嫌礼太轻,要么就是这事儿实在办不了,怕收下不办事人家举报自己。那么子罕到底是怎么个情况,难道怕这块玉是假玉?
我们接着叙述刚才的事。听到子罕说不接受这块玉,献玉的人急了,对子罕说:“哎呀,司城先生,我这块真不是假玉啊!我专门让珠宝加工者鉴定过,百分之百的真玉,而且纯度极高,珠宝加工者说这块玉可是稀世珍宝啊!就因为这,小民才敢于将玉敬献给您,还望收下!”
好了,现在为止,子罕不受玉的可能原因之一消除了,即这块玉肯定不是假玉。那么子罕到底是为什么不肯要这块玉呢?我们听听他说的就明白了。
子罕非常认真对献玉者说:“你将美玉当成宝贝,我却将“不贪”当成宝贝,假如你现在把玉给了我,那么你固然失去了宝贝,可连带着我也丧失了宝贝(因为我收了你的玉,我就是个贪官了)!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都不要失掉自己的宝贝!”
可以说,这几句话是子罕的真心流露,因为一个虚伪的贪官是根本说不出这样的话的。可见,子罕是一个真正清正廉洁的清官。
写到这里,老树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完全可以和子罕这事媲美。事出《史记循吏列传》,说的是鲁国宰相公仪休之事。
客有遗相(按,即公仪休)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说的是,身居高位的鲁国相公仪休的最大爱好是吃鱼,见了鱼就不要命。有一天有人给他送来了不少鱼,公仪休却没收。送鱼者说:“早就听说您喜欢吃鱼,我送给您鱼,又为什么不要呢?是不是嫌少啊(这句是老树自己加的)?”
公仪休说:“正是因为我太喜欢吃鱼了,所以才不好收您的鱼啊!您想想,现在我是宰相,我的工资足够买几条鱼来吃,但我要收了您的鱼,万一因此事被人弹劾罢官了,那就肯定吃不起鱼了,可还指望谁再送鱼给我呢?所以啊,您的鱼我是不会收的!”
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都不同,可是主题却是一样的,那就是真“清廉”,而且两人的口才俱佳,说的话能让送礼者完全断了继续送礼的念想。
再接着说子罕之事。
按照正常情况,献玉者这时应该交代几句场面话后灰溜溜地回去了,但他没回去,因为他害怕!害怕什么呢?害怕“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一个升斗小民,怀里揣着一块玉到处跑来路去,不但贼要惦记,强盗要觊觎,就是被官府发现了也不好,照现在说法就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啊!
所以献玉者向子罕哭诉道:您不收下我块玉,我也是死罪难逃呀。因为这么多人都知道我送您玉了,我一出大门就得死!
接下来发生的事说明,子罕不但是个清官,而且是个非常富有人情味的清官。他把献玉者安置在自己家旁边,免得有人害他。再把这块玉交给珠宝加工者加工成玉器,然后将玉器卖掉所得的钱全部交给献玉者,打发他回去了。
子罕与献玉者最终都没失去自己的宝贝,而且在那个“怀璧其罪”的时代,子罕不但没让献玉者因此丧命,还巧妙地让他变成了富翁,衣锦还乡了。
最后老树要问的是:现在还有像子罕那样的清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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