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字先生

作者: 刘思思语 | 来源:发表于2024-03-20 22:29 被阅读0次

    一个人能称作先生,那是了不起的荣耀。

    但一个人被称作白字先生,却是极容易的事。我差不多就是。

    我小时候,识字较早。最早认识的那些字都是父亲用粉笔写在大门反面。

    大门大约是一块木门。父亲总是白天不见踪影,傍晚时分才回到家里。昏暗的灯光之下,他在大门的反面写下了些小学课本里要认的字。

    小孩子好奇心重,又是一张白纸,那时又鲜有娱乐。在不足五岁时,我居然认得了不少字,这让父亲很是得意,我自己也未必不沾沾自喜,开始自视甚高。

    于是,我五岁便上了一年级,同班同学普遍比我大两至三岁。

    由于颇认得一些字,开始不满足于课本,喜欢上了课外书。那个年代的课外书首选连环画。

    小时候看连环画总是很着迷,不看完不罢休,哪里顾得了不认得的字。看时,囫囵吞枣、贪多求快、连蒙带猜,草草看完才暗松一口气。

    后来到了三四年级会看小说的年纪,更加的追求故事情节,遇见不认识的字查字典是少数读半边是常事,所以我是有这个坏习惯的,不成为白字先生也很难。

    闲时也会反思自己这辈子为什么这么平庸,不能在某个行业深耕细作,童年的这段经历让我与方仲永有很大的相似。

    一位已作古的同事总结过很适合我们这类人的一段话:十岁的神童、二十岁的秀才、三十岁的平常人、四十岁的老不死。

    大约是快清明了,我在写白字先生时,怎么就想起了他和他的这段话。当然这段话总结他更贴切。

    昨日,误把春分作春风,还一连写了好多次,幸得一简友提示才发现,不然以我马大哈的性格估计怎么看也想不起来,更记不起自己曾是真正的白字先生。

    当然,现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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