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七年?人们说,人的细胞平均七年可以蜕变一次,你的身体、你的记忆也会随之更新。而我用了两个七年,才终于将从前抹去。
今年,是我与你相识的第14个年头。十多年过去,我们不再联系,而我也不再想起。历经十多年,曾经的记忆都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忘记,那些爱恨情长也随之烟消云散。
用了两个七年,终于忘记你。
十四年前,相遇相识。十四年后,互离互散。
十四年前,相熟相知。十四年后,我不后悔遇见你。
那亦步亦趋的青春终究随着时间被打磨圆滑。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挣扎着走过。一路走来,跌跌宕宕。但我也感激这并不顺利的人生,让我的人生有故事可写。喜欢阅读,因为在编织的一个个故事里,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喜欢文字,因为在我的故事里,我是自己的主角。这里,我可以锁住外面一切不好的声音,静静地聆听自己的心声。这里,我可以卸下一切伪装,不再是坚强的钢铁女侠,而是一个感性爱哭的女孩。
匆匆岁月,遇见了太多人,都是转瞬即逝,也即人生过客。但我始终相信每次的遇见,都是一场缘分,都是命中注定的安排。哪怕还未来得及说声再见,都应该感激他们的来过。
二十三岁,终于学会了成长,给自己的青春画个圆满的句号。点滴的岁月,回想起来也甚是美好。那年的我们,爱笑爱闹,有着单纯的小美好,懵懂的少年都有心头悸动的爱人;那年的我们,会哭会疼,有过会痛的日子,一件件小事都挑动着我们的心弦;那年的我们,爱过恨过,也痛彻心扉过。但这就是青春最真挚的模样。
曾经,我以为,那是我一段再也不会回忆的岁月,今天我终于肯放下心中残缺的一角,用笔将我们的故事写完;曾经,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走出那些阴霾,今天我在迷雾森林里找到向着阳光的出口,一步一步找到了我喜欢的路。曾经的曾经,已经逝去,因为失去太多,我更懂得现在拥有的幸福。
毕竟十四年过去,我们都会变的。听到你的名字,我只知道你的存在,关于你的点滴,关于你的模样,竟像时光记忆里的凹陷,它来过,永远存在,却无法想起。
总有一个人,是你的整个青春。我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无数循环N次的歌,伴随着刚刚读完的最喜欢的八月长安的文集,终究还是骚动了隐藏在
认真回忆过往昔,从此不再想起。很多年过后,我终于做到日月星辰,落日余晖,都归于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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