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儿太多了。说两句今天遇到的怪事,然后继续加班。
肚子实在太饿了,于是走进了一家餐馆。服务员很少,服务态度很差。因为大部分服务员也都饿得没力气了,正在休息。
一服务员说,一看你就是个饿鬼,我知道什么菜适合你,于是哗啦啦就上了好几个菜。我吃啊吃,总算把自己吃饱了。我来到前台准备结账,收款的服务员冷冷地说了一句:“三百。”并问我是现金还是刷卡。
现在不是选择现金还是刷卡的问题,是我觉得这顿饭太贵了,大大超出了我的预算,我极有可能付不出来了。
我小声地问:“能不能给我看一下我的消费明细?”
对方说:“不能,你结了账才可以看明细。”
我说:“我不看明细我怎么知道有没有算对?”
对方说:“这是我们店的规矩,付了钱,自然会有明细。如果你对明细复核有问题,可以来申诉。又不是不让申诉!”
双方僵持不下,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我从手机上调出了一份四部委(裁正布、衣保局、饥控局、胃健委)签发的文件,递给了服务员,问道:“你们有没有执行这份文件?”
那服务员瞄了一眼,也不接我的手机,说道:“我知道这份文件,但是你的条件不满足,无法享受补助。”
那四部委的文件说,对于真正饥饿的人,只需进入任何一家餐厅,就可以免费就餐。餐费由地方裁正支出。这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政策!
“我觉得我的情况完全符合文件要求啊!”我辩道。
“不是你觉得,凡事是要讲证据的。你进来的时候,出示饥饿鉴定证明了吗?”
“没有。”
“没有,怎么证明你是饥饿?即便真有饥饿,你进来的时候,我看你见到那些菜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你进来吃饭的原因,除了饥饿之外,难道就没有一丝丝嘴馋?四部委补助的是单纯的饥饿,只要有嘴馋的成分,就不满足要求了!”
我只好承认:“哎呀,吃饭之前我确实忘了鉴定一下了。是我疏忽了。”
服务员接着又道:“你的费用其实是四百,系统显示衣保局已经给你报销了一百了。”
我更诧异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衣保局不是应该报销300的吗?”
“哪会有那么高?你的自费菜品多啊!”
“上菜的时候,你们服务员没对我说有自费菜品啊?”
此时,她更不耐烦了,只是用手指了指墙上的几个大字。那字写道:
您选择在本店消费,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本店服务员针对您的情况给您安排的自费菜品。
我无语了。这特么不是黑店吗?
【虚构情节,欢迎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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