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时,对一个人的好感,或许始于颜值,敬于才华;或许会因为一杯奶茶、一次等候而感动。
二十二岁时,不顾家人反对,把所有劝告抛之脑后,一心只相信“莫欺少年穷”,“有情饮水饱”。
对“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嗤之以鼻;单纯满足于那种兜里只有十元钱还愿意为你花九元的幸福。
曾一度觉得:谈钱太俗气,不夹杂物质的爱情,才是纯真的爱情,才是最踏实的幸福。
如果你也经历过这样的爱,我也想问问:如今的你们还在一起吗?是否依旧恩爱幸福?
我也曾爱过这样的一个人,也曾奋不顾身地捍卫这样的爱情。只是,我输得彻彻底底!
二十六岁时,随着孩子的降临,柴米油盐、奶粉尿不湿、房贷车贷、疾病、教育……无一不是无处遁形的压力。
在多少个精打细算的日夜里,在多少入不敷出的窘困下,才渐渐地明白:爱情无法维持生活,但生活却足以打败爱情……
年过三十岁,依旧相信爱情,依旧会为颜值、才华动心,依旧会被细致的关怀温暖,依旧相信“莫欺少年穷”,依旧感动于兜里只有十元还愿意为我花九元的爱情。
只是,在此同时,也更加懂得了找伴侣,不能光有二十岁那年心动和感动,还需要三十岁以后的责任与担当,需要有灵魂的韧性和拼搏的毅力。
好的伴侣,应该是能够一起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拮据的爱情。
年轻时的拼搏,是因为:
舍不得你一生陪我吃苦!
不愿意让你为我委屈自己!
年轻时的努力,也是为了:
父母安享晚年,孩子无忧成长!
爱情,应该是一切美好的开始,而不是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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