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忆童稚时,常欲得一犬以抚之。每见邻家玩伴携其爱犬,此念益甚。舅家表兄昊,以一白狗赠余,通体白毛,因名小白。
小白初来吾家之时,已逾半岁,余母曰:“此难认汝为家亲也。”吾固不信,曰:“先犬也者,人之友也,吾以真诚待之,岂不得其心乎?”遂收留小白,每日从汤饭饲之,其形体见长,而与吾之情亦见长。每余放学时分,小白必翘首盼吾归来,待见吾之身影与人群之中,必摇头摆尾,欣喜万分,伴吾左右,俱归家中,时邻人笑曰:“小白大类汝家人也。”余亦笑曰:“自小白初来之日,余已以其为余家人,何为大类也?”吾与小白之深情,可见矣。
逾二三年,吾村拆迁,凡挖掘机所过之处,一片狼藉,昔日之街巷、房屋、院落,皆废墟矣。小白守吾家之废墟之上,拒不离开,至于时人赞曰:“忠矣,小白!”待吾搬家之时,家俱无处安放,只得暂放于门外,至夜,小白亦守于门外,整夜不寐,以防家俱被盗。小白之忠,可见一斑。有犬忠义如此,吾与吾家人爱之更甚。
奈何世事无常,一日傍晚,秋风萧瑟,黄云漫天,不见星月,何其凄凉。余立于巷口,寻呼小白,心中纳罕:“往日此时,小白已然归家,为何独今日不见其踪?怪矣!”遂呼家人俱寻之,不得。有一同村人,闻之,曰:“吾每见小白徘徊于汝旧宅废墟之上,今日午后亦见之,尝闻此处有捕狗之贼,近日益猖,莫非小白为贼所擒矣?”听此语,吾大悲。又五日,终不见小白归家,其“为贼所擒”之语坐实矣。吾甚悲伤,常于梦中见之,恍惊起而长嗟,终不得见。自此,吾再未养狗。
呜呼!小白者,至忠至义之犬,不忘旧宅,未想竟因此丧命,悲哉!吾再难得此忠义伙伴。时至今日,吾未忘小白之情,故作《白狗传》以记之。
题后话:
“上面这篇以文言文形式书写的文章,是我女儿读高二时所写的一篇作文,如今她已步入了大学之门,我是在前几日,整理她高中阶段的书、报、笔记等物品时,无意之中在一个作文本上,发现此文的,仔细一读,竟也感触颇多,不禁让我也跟着怀念起那只可爱的白狗来。
无奈时光已逝,岁月流失,想来那已是2011年的事了,如今高楼林立的居民小区,旧宅地基已成他人新居,再鲜闻犬吠之声吼,鸡鸣之宏亮,旧城改造把一切都变成了历史。
而这段往事,也只能在闲暇时,从记忆深处翻出,拿来再回味一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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