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旺
这几天,好像发疯了,几乎每天都往图书馆跑,只要一有时间,就迫不及待。我眼睛都亮了,不过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大学的生活很无聊,除了读书,我想不出什么提升自己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我也非常非常喜欢读书,一个人,特别自由,又有成就感。并且和书在一起的时间,都特别多。因为我相信书是一定要读的,说不定那天我就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就是读了这些喜欢的书。(很迫不及待想知道未来的我,想笑一笑。哈哈!)
回归正传,这些日子,在图书馆的时候,日子非常快,读的多,想的也多。很长时间,都有点缓不过来。有点心慌,为什么那么多作家,写了那么多书,难道不幸苦,还是这本来就是一种乐趣。
这就有点不懂了,反正和我也没关系。
尤其是日本的,美国的,有的人写了不下二十几本,我顿时慌了,什么鬼,二十本,不是吧。
我仔细想了想,我喜欢的作家,写了几本,好像也就五六本,这就是最高的了。在我的心里,觉得非常了不起了。
不过,近几年,有大约二十几岁,早早地写了五六本,也牛逼的不得了。更加不用说其他的了,这什么鬼,我生错了时代,还是本来这就是个好的令人大放异彩的时代。
我姑且信了,也在不断努力。
下一次,我要读完一百本书。可是,这个目标有点远,很难完成,不过我也没统计,到底读了多少书。反正,感兴趣的,喜欢的,我统统不会放过,这就是我的个性,也是我的长处。
这和小学的区别有点大,那时候,幼稚,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会。不会那么规律地写日记,有本作文书,也是简单地抄一下,不用说自己写,那时难为死我了。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烦”,特别烦,简直那么难,不该我来做,不如做数学题,很简单,有标准答案。
话说回来,小孩子,本来不喜欢,也正常。现在觉得当时就是不懂,所以浪费了很多时间。如此,现在也不晚。
特别喜欢用文字来填补生活,这是很少以前做的事情。
既然已经走到了现在,停不下来,就一直走吧,走到黑也算了。我感觉这都不是问题,只要我想都能做成。
每当走进图书馆,那里的书多的惊人,什么书都有,你喜欢的,你不喜欢的,一起都放在那里。但是我每次拿出来的时候,手上都没有灰尘,想来是有人打理的好,要不就是这书有人看。
翻开书,就像和一个人交流,看到的就是个新的世界,和现实不一样,没有冲突,没有矛盾。只要你想了解,它都会如数给你,你就拥有了它,并且成为了这个世界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你是知识的传递者,也是不幸中拿住稻草的那个最幸运的人。
尤其,你是在这里,就是你的天地。
当你在这里,读着珍贵的书籍;当你在这里,大多数人都在你身后。他们以为这是最痛苦的地方,那是错的离谱。在你眼中,那是什么,它是带给你幸福的地方。
不要忘了,只有在这里,你最安然,能过的连时间都忘 记。说明幸福就在这个地方,是真的。
现在默默想来,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图书馆。那些放在孤独且不自由的日子里,就是一种精神的自由,比不孤单自由的日子更加令人向往。
可能许久想来,读书没有错的,这个无聊的问题。你喜欢就可以去读。你想做就可以去做。义无反顾,人生最该有那么一次,青春飞扬。
所以姑且不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能成功。
反正,那些单调的日子,我特别特别喜欢,包括图书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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