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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们的道德觉醒——唐太宗纵囚的是是非非

死囚们的道德觉醒——唐太宗纵囚的是是非非

作者: 明河在天 | 来源:发表于2018-02-23 14:50 被阅读153次

     

     【2008年旧文,2018年略作修改

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不乏赦免违法、犯罪分子的特例,其动机各种各样。

比如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经一度“大赦”过,让非法移民变成正式的美国公民;台湾地区也曾施行“大赦”,放出部分在押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政府也曾特赦过一大批前日本及国民党的所谓“战犯”。

不过,这其中尤以我们中国历史上朝廷“大赦天下”为一普遍通行的惯例,且影响深远。古代专制帝王如在新皇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祝寿等情况下,常以施恩为名,颁布赦令,赦免部分或全部在籍犯人。

只是,在这数千年的古代“大赦”历史中,倒有一件特别的“大赦”事例,却着实引起了后世的高度关注及是非评说。这便是发生在大唐贞观七年(633)的“唐太宗纵囚”事件。


        一、唐太宗与死刑犯的“君子协定”

据《资治通鉴》记载:贞观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一天,唐太宗李世民为了体现自己作为国家最高责任人的高度负责精神,竟亲自过录监狱囚犯。当他见到一些按律应被处死的人,忽大起怜悯之心,于是便突发善心地决定放他们暂且回家与亲人团圆,并同他们约定明年秋季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回来就死。接着,皇帝又一并下令全国的死刑犯人都享受这个待遇,到了期限再一同赶至京城(明正典刑)。

李世民这一招,可是前所未有的破天荒之举,甚至还显得有些惊世骇俗!他居然和一帮死刑犯搞起了君子协定,这是有谱儿的事儿吗?想来,应该不能不让当时他手下的那些官员们为此捏着一把汗吧!但既然是皇帝大发慈悲之心了,一来谁敢抗命说个“不”字,二来这也是成君之美嘛,于是大家就只有拭目以待了。

然而,奇迹却真的发生了,《资治通鉴》如是说:“(贞观七年)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去年那些被暂时宽赦回家的全天下的死刑犯们,共计三百九十人,他们在没有任何人强迫或带领的情况下,竟然都如期赶到皇帝的朝堂之上听候发落,其中没有一个人借回家之机逃亡。于是,李世民(念于他们大义未泯的诚信态度)就全部赦免了他们。

         二、史家欧阳修非难太宗“纵囚”

本来,皇帝赦免犯人是极稀松平常的事,尤其太宗皇帝的仁德之举还不仅仅表现在赦免犯人一事上。

比如据《新唐书·唐太宗本纪》中说:“(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八月甲子,(李世民)即皇帝位于东宫显德殿……大赦,武德流人还之。赐文武官勋、爵。免关内及蒲、芮、虞、泰、陕、鼎六州二岁租,给复天下一年……癸酉,放宫女三千余人……十二月癸酉,虑囚……贞观元年……二月丁巳,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鳏夫六十、寡妇五十、妇人有子若守节者勿强。

这其中不仅提到新皇帝给手下官员们加官进爵,还提到他给予普通老百姓的种种优惠待遇,更提到他早就开始在为犯人的事操心(“虑囚”),甚至李世民还非常人性、非常崇高地把那些禁养在自己后宫中的三千宫女放出,让她们回归自由自在的生活(“任求伉俪”)。

此放遣宫女一事,与前面提及的“纵囚”一事,共同成为唐太宗李世民施行德政、怀柔天下的两个标志性事件,为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就曾经为此赋诗道:

      “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出自白居易《新乐府·七德舞》)

这次“纵囚”事件的前前后后,虽然让人在惊诧、感叹之余,乍觉起来似乎也合情合理,死刑犯毕竟也是人,是人就必定懂得感恩;进一步想,皇帝那可是当时普天下最大、最高的权威啊,造昏君的反尚且需要思量再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而欺一位仁君则是难上难啊,凡人皆有不忍之心,仁者无敌嘛!

可是,在后人对于唐太宗的一片雷鸣的掌声中,仍然不乏有识者怀疑“唐太宗纵囚”一事其中必有猫腻儿,而且这其中最响亮的质疑的声音,就发自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史学家也即是作为《新唐书》总编辑之一的欧阳修。

欧阳修曾作一篇短文《纵囚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疲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欧阳修觉得“唐太宗纵囚”一事很不近情理,一个仁人君子尚且很难为大义做到视死如归,而那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是小人中的小人,顽劣之极,皇帝的宽厚恩德是不可能一朝就改变他们的本性的;不然“恩德”的唐太宗已经做了六年皇帝了,为什么当时全国还有那么多敢犯死罪的人呢?难道他们早没有受到过皇帝德政的感化吗?而事实上皇帝的“恩德”果然创造了奇迹——欧阳修于是怀疑这其中上下之间肯定有会意、有暗通,可能官员们已经向那些死刑犯们示意了太宗皇帝是个好名之人,不过做个样子出来,给天下人看看罢了。

最后,欧阳修的政治主张是号召专制君主们要以“尧舜三王”为榜样,尊重“常法”、“常情”,不要搞一些“标新立异”、沽名钓誉的东西。

       三、纵囚之举仅仅是“政治秀”吗

欧阳修之后,又一位大史学家也对“纵囚”一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就是明末清初的大学者王夫之。

王夫之在自己的《读通鉴论·卷二十》中分析道:“(唐太宗时)法令密而庐井定,民什伍以相保,宗族亲戚比闾而处,北不可以走胡,南不可以走粤,囚之纵者虽欲逋逸,抑谁为之渊薮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王夫之的观点与欧阳修有些类似,不过他也强调了那些犯人想逃也无处可逃,想逃还会罪及家人。王夫之最后强调说:“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争夸者,必其诈也。”也就是他也认为“纵囚”一事有违常情、常理,其中一定有伪诈不实的地方。

然而,尽管人们对于唐太宗李世民有着种种非难和怀疑(比如篡改史书),尤其是他胁父弑兄的大逆不道之举更常为后人所诟病,可是,即使他的确是披着一副伪君子的面孔来行所谓“仁德”之事的,在其实质上,他也应该远远比那些口是心非、光说不练的专制帝王更值得我们的推崇和肯定吧。

看人看本质、看人看行动,一个人不管他在事实上想了什么、承诺了什么,那都没有多少意义,他究竟做了什么、兑现了什么,结果是什么,才是真正可以体现他的人生本质、由此盖棺定论的决定因素。

而且,据《新唐书·刑法志》中记载,当唐太宗即位后,鉴于“旧律令重”,也就是当时通行的传统刑法过于严苛(人类早期普遍流行重刑主义),于是修改了其中的部分法律条文,使其变得尽量轻缓。后来,太宗还居然下令免除了一部分人的死罪,而改为“断其右趾”,这样很多应该被杀的人就得以存活下来;而这时皇帝觉得,即使仅仅斩断一个人的脚趾也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他于是又对自己身边的侍臣说道:“前代不行肉刑久矣,今忽断人右趾,意甚不忍。”

但是,当时的谏议大夫王珪却对皇帝说:“这已经是法外施恩了,不然犯法者就难以得到应有的惩戒。”道理尽管是这样,可是太宗却仍然感叹道:“本以为宽,故行之。然每闻恻怆,不能忘怀。”他为不能改变这样一件矛盾、痛苦的事实而非常难过。

即使李世民这真的只是作作政治秀,古往今来又有哪个皇帝秀得让人如此动情呢?假如一个人总是在秀,而且还付诸行动,那这样的“秀”又与不“秀”区别的界线在哪里呢?

还有,贞观元年时,唐太宗就曾对臣下们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指示当时的门下省:“如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即使依法应处死刑的人,但考虑确实情有可原的,仍有获得从宽免死的机会,很多人都因此活命。

因此到了贞观四年,由于刑罚宽松了很多,被叛死刑的人全天下只有二十九人,这样的一种状况,几乎都要导致刑事部门无事可做了。影响所及,历史上的这些对于犯罪人员的人道主义、酌情处理原则,也就为我们今天法律量刑中一些诸如“死缓”、“坦白从宽”、“将功折罪”等原则开了先河。

我们今天的人们说唐太宗爱慕虚荣也好,假慈悲也罢,可是相比其他朝代或者其他专制帝王的用法执行情况,唐太宗确是非常讲求宽大为怀的。比如就开国君主比较,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汉高祖刘邦与明太祖朱元璋都曾大肆屠杀功臣及其家属,而唐太宗则是尽力保全之,更为这其中的二十四位功臣画像,并置之“凌烟阁”,聊以怀念他们,并借以使他们的英名永垂后世。

不过,尤其一个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问题是,唐太宗时期乃是大唐王朝初创时期,它是在刚刚结束了隋末农民大起义与割据战争的大动荡、大破坏之后建立起来的新兴政权,据史料的统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全国户口统计约为八百九十万户,然而至唐太宗贞观初年,全国户口竟已不满三百万户,由此可见,当时的生产力及民生的破坏之巨。

由此,我们不难推断,当时的很多所谓的“刑事犯罪”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的大动乱有关,很多老百姓被逼得没有活路了,正所谓“饥寒起盗心”,所以才会最终去选择铤而走险,大部分人实属迫于无奈。

为此,我们也就不难推断,这批唐初的刑事犯与正常情形下的刑事犯应该有所不同,可能他们的本性都是善良朴实的,所以太宗皇帝才格外怜悯他们;否则,若都是些杀人越货的强盗一类,皇帝也不会如此用心地对待他们了——实在是时世的煎逼才使这些本来的良民、顺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如果要归咎大部分责任的话,也应该是当时尤其前隋的统治阶级的失策、暴政造成的,所以李世民才可能会对此感到格外的不安和不忍。再退一步说,李世民执政时期出现了罪犯,如果他深深认同“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最先感到难堪的其实还是最高统治者本人!

在继续分析这件事情之前,还是先让我们看一个类似的例子吧。

       四、“汤显祖纵囚观灯”事件

这个例子就是“汤显祖纵囚观灯”事件,众所周知,这位汤显祖指的就是我国明代的那位著名的戏剧家、古典四大名剧之一的《牡丹亭》的作者。

据《明史·汤显祖传》记载,汤显祖年轻时便非常善于写文章,有不小的名气。明万历初年,当时的朝廷掌权者、内阁首辅张居正很想拉拢汤显祖等一批名士,和自己的儿子们一起去应进士考试,并约定让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们一同中举,以抬高儿子们的身价和进士及第的含金量(这件事未必真实,有可能是别人对张居正的栽赃,但也并非空穴来风)。可是汤显祖性情耿介,人品高洁,不愿意趋炎附势、蝇营狗苟,于是就驳了张居正的面子。如此,汤显祖典型的文人清高性格及其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就注定了他不能见容于衰朽的末世,有了坎坷多磨的仕途、命运。

直到万历十一年汤显祖三十四岁时,他才考中进士,此时张居正已经病逝,一代才子、名士终于圆了自己的仕途梦,“授南京太常博士,就迁礼部主事”,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官职,属于清闲的散官一类。万历十八年(1590),皇帝因为天相异常就批评属下的言事官们有欺蔽圣听的行为,于是惩罚这些官员停薪一年;汤显祖对皇帝的此等行事看不过去,于是上了一篇《论辅臣科臣疏》,严词弹劾当时的首辅申时行和科臣杨文举、胡汝宁等人,揭露他们的种种罪行,并对万历皇帝登基以来的政治作为做了一番尖锐的批评:

    “陛下御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张居正刚而多欲,以群私人,嚣然坏之;后十年之政,时行柔而多欲,以群私人,靡然坏之。此圣政可惜也。乞立斥文举、汝宁,诫谕辅臣,省愆悔过”。

可想而知,心浮气躁、性情败坏、刚愎自用的万历皇帝看过奏疏后勃然大怒,一个小小的官员也敢冒出来胡说八道,而且还是指斥皇帝本人【1】,于是一道圣旨,万历就把汤显祖放逐到了当时国家几乎最偏远的雷州半岛的徐闻县做典史。

直到一年之后,汤显祖才遇赦,内迁今浙江遂昌任知县。

也就是在遂昌知县任上,汤显祖导演了一幕“纵囚观灯”的好剧,即除夕之夜他下令将关押在县衙大牢中的犯人放归与家人团聚,到了元宵节又让犯人出狱观灯。汤显祖有两首诗记录下了自己当时的感想和情态:

    除夜星灰气烛天,酴酥销恨狱神前。

    须归拜朔迟三日,溘见阳春又一年。

                              ——《平昌除夕遣囚》

     绕县笙歌一省囹,寂无灯火照圆扃。

    中宵撤断星桥锁,贯索从教漏几星。

                             ——《平昌河桥纵囚观灯》

《明史·汤显祖传》中说“显祖意气慷慨”,自然行事上不会同于一般人。

从汤显祖的诗中我们不难品味出他当时心境的坦然及一丝得意之情,可见他的“纵囚”之举是颇为成功的,然而这又同时成为他的政敌们攻击的把柄,最终,汤显祖被弹劾罢官,“家居二十年卒”。

当然,一个政坛上的汤显祖消失了,一个文学史上的汤显祖却诞生了。

       五、汤显祖为什么会成功

汤显祖的人生结局不是我们今天所要分析问题的重点,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的是:为什么汤显祖会在看似大胆、荒唐的“纵囚”一事上取得惊人的成功呢?

据有些后人分析,这首先应当与汤显祖生活的那个年代及当时遂昌县的具体民情有莫大关系,自然也与汤显祖其人的性格、思想及政治抱负有直接关系,尤其也不能忽略了他在当时社会上的一定的知名度、良好口碑(“一时醇吏声为两浙冠”),而且他政绩斐然(“杏花轻浅松庭闲”、“市上无喧少斗鸡”)。

汤显祖生活在一个我国君主集权社会走向极度没落的一段历史时期,那时最高统治阶级腐朽无能,官员贪污腐恶,赋税徭役沉重,贫富分化异常严重,以致民生多艰,因此当时的社会矛盾日渐加剧;再遇上一些水旱灾害,很多老百姓无以为生,只得被迫做起了盗贼,或者走上集体反抗的道路【2】。

类似的记载可谓充斥了当时的文献资料,比如距离这件“纵囚”事件比较近的万历年间的事情:“十七年春……正月……丁巳,太湖、宿、松贼刘汝国等作乱……三月……癸亥,云南永昌兵变……”,“十九年春正月,顷甸寇永昌、腾越。二月乙酉,总兵官尤继先败火落赤余众于莽剌川……五月壬午,四川四哨番作乱……是年,畿内蝗,南畿、浙江大水……”(《明史·明神宗本纪》)。总之可谓多事之秋。

然而考虑到当时遂昌县的民情问题,有的人便指出:“遂昌乃山僻小县,民风淳厚,民性安土重迁,惯于吃苦耐劳,不敢作奸犯科。即使受生活困迫而偶尔失足犯罪,也为数不多,而且多数是朴直农民。”这种说法应该是大致可信的。

遂昌县地处今浙江省西南部,多山地,交通不便,耕地也不多,自然在经济方便也不会多发达;就在1935年前后,中共后来的著名高级将领之一的粟裕等人就曾率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进入遂昌县境,创建了以王村口为中心的浙西南游击根据地。

尤其,我们中国的农民绝大多数都是安分守己、惯于隐忍的(如鲁迅先生曾经就以“麻木不仁”批评之),不被逼迫到绝路上,他们就绝不会去轻易铤而走险的(当然,专制统治者们的严刑峻法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威慑了普通被统治的民众)。因此说,汤显祖“纵囚”的对象在素质上就有了基本保证,尽管有“穷山恶水出刁民”一说,但一般而言,越是封闭的地方,民情就越淳朴;当然,汤知县对于囚犯们的生活、思想状况及囚犯家属的普遍心理,也都具有一定的了解。

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除了作为汤显祖本人不凡的人格和气度之外,可以说整个大明王朝自立国以来就是非常重视农民问题的,农民基本上就是这个古典王朝的被统治主体。

明太祖朱元璋鉴于种种农民起义的历史经验教训,一方面对于农民的反抗采取了严厉镇压的手段;另一方面,他又吸取儒、法两家的思想成果,主张法律要简单严明,要以道德教化为本,礼法结合,治狱宽厚(《大明律》的原则就是“轻其轻刑,重其重刑”,只要不是直接威胁君主专制统治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多半较前代加以从轻判决)。因此,汤显祖作为大明王朝的一名“循吏”,他对待罪犯的态度,理所当然就会受到传统的思想影响。而施行“纵囚”的仁政,正是汤显祖本着朴素的人道主义精神、为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而采取的大胆政治举措。追究汤显祖的思想根源,他认为施政者“唯更有以督教、加爱遗民”(《与黄对兹吏部》)才是正道,并希望能够通过改革弊政,以挽救当时专制社会迅速没落的颓势。

此外,还有人指出了汤显祖明显受到了明中叶的“心学”大师、也同时是当时著名政治家的王阳明的影响,汤显祖的老师是罗汝芳,而罗汝芳又是王守仁“心学”的忠实推崇者(《明儒学案》有罗汝芳详传)。

王阳明自己就曾经成功地镇压了多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事,他得出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要运用镇压与安抚的两手策略,“惩恶之余宜即为劝善之政”,就是要对老百姓进行道德劝化;尤其王阳明在思想上接续孟子,倡导“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哲学思想,指出人的本性是善的,也就是有“良知”的,因此对待本性未泯的为非作歹或反抗者要善于采取“攻心”战术;而“知行合一”就是要后学勇于实践,以达到天性的“良知良能”与个人言行的合一。

那么,汤显祖的“纵囚”之举可能就是他对于王阳明“心学”的灵活运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甚至在我国现阶段对于青少年罪犯也往往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而“感化”就是“攻心”原理的创造和发展)。

总之,汤显祖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

        六、死囚们的道德如何觉醒

我国君主专制社会主要是以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为根本指导方针的(有政教合一的特色),因此儒家的“大同”、“小康”、“太平”等治世思想,往往就是一个专制统治者最高的政治理想。

《汉书·刑法志》中说: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此为国者之程式也。

虽然这个没有杀戮、仁善为国的政治理想境界在唐朝以前从未真正达到过,但是它却成为了一种衡量政治治乱、效绩的标尺,鼓励和吸引着后人去为实现这一“治世”理想而去努力、奋斗,为此李世民就曾经这样说过:“善人为邦百年,然后胜残去杀。大乱之后,将求致化,宁可造次而望乎?”(此事正在贞观七年,见《贞观政要》)。

唐太宗父子都是非常笃信儒家治国思想的,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在唐初时,高祖李渊就命令在太学中立周公孔子庙。在唐太宗还在做秦王时,他就在自己的王府“开文学馆,召名儒十八人为学士,与议天下事”,“既即位,殿左置弘文馆,悉引内学士番宿更休;听朝之间,则与讨古今,道前王所以成败,或日昃夜艾,未尝少怠。贞观六年,诏罢周公祠,更以孔子为先圣,颜氏为先师,尽召天下惇师老德以为学官。数临幸观释菜,命祭酒博士讲论经义,赐以束帛。生能通一经者,得署吏……帝又雠正《五经》缪阙,颁天下示学者,与诸儒稡章句为义疏,俾久其传……二十一年,诏‘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二十一人,用其书,行其道,宜有以褒大之,自今并配享孔子庙廷’……”(见《新唐书·儒林列传》序)

显然还不止于这些,这其中尤以唐太宗命令当时的名儒孔颖达等人作《五经正义》,此举遂被后人视为儒教自两汉以来重又逐渐恢复统治思想地位的标志——至少大唐王朝的坚固根基是李世民打下的,它结束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乃至隋朝四百多年间国家屡陷分裂、政权反复更迭的乱象。

唐太宗李世民不但是一位出色的军事家,也是一个非常有抱负和能力的君主,他一生都在追求圣明之治,比如《贞观政要》中就记录了一些他的发言:

     “看古之帝王,有兴有衰,犹朝之有暮,皆为敝其耳目,不知时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谄者日进,既不见过,所以至于灭亡。朕既在九重,不能尽见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无事,四海安宁,便不存意。可爱非君,可畏非民(贞观六年)。

     “朕观古来帝王,骄矜而取败者,不可胜数。不能远述古昔,至如晋武平吴、隋文伐陈已后,心逾骄奢,自矜诸己,臣下不复敢言,政道因兹弛紊。朕自平定突厥、破高丽已后,兼并铁勒,席卷沙漠,以为州县,夷狄远服,声教益广。朕恐怀骄矜,恒自抑折,日旰而食,坐以待晨。每思臣下有谠言直谏,可以施于政教者,当拭目以师友待之。如此,庶几于时康道泰尔(贞观二十二年)。

当然,一般来说开国之君都是很有进取之心的,明太祖朱元璋在这方面的表现也非常显眼。

因此,综合以上种种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出,“唐太宗纵囚”事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政治事件,也不单纯是太宗皇帝一时的心血来潮,在这整个事件的背后,实在牵涉了很多重大的甚至本质性的东西。而我们或许也正可从中揣度出一些唐太宗宽仁的政治举措——其对于天下人心的感化,这同时就更增加了唐太宗无比巨大的政治权威、道德权威,无形中它就形成了对于普通民众的一种强烈的精神感召!具体到那些死囚们身上,他们难免会觉得像唐太宗这样的仁者——不可欺也不能欺,更不忍欺!

这样,我们再重新回过头来思考“纵囚”事件中的那些死刑犯们的心理时,也就有了一些值得且经得起推敲的东西了。

首先,让我们看,这些所谓的死刑犯并不是什么绝对意义上的罪大恶极的“小人中的小人”(欧阳修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犯了形而上的毛病),他们本来也可能是一些朴实、顺从的良民;这样说,就是他们良心未泯。

其次,他们在当时一定知晓唐太宗实行的那些深得人心的政治举措,而且作为他们自己也是深深地感同身受了一回,不管他们是否抱有一丝重新齐聚京城时被赦免的侥幸心理,起码他们已经先对太宗皇帝感恩戴德了——在他们的心底,他们一定知道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是死有余辜(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良心发现”);然而堂堂天子竟然还那么关心他们,体贴他们,对他们法外施恩,此时他们的内心也一定会被深深的触动——虽死而无撼。

所以,最终已经道德觉醒的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来秋来就死”——这就是死囚们的道德选择

当然,怕连累家人实质上也是一种道德选择。不过,这忽而令人不能不想到发生在今天的那个抢劫犯的故事。

印象中这个故事好象是发生在美国的事情:一个为生活所迫的抢劫犯拿枪当众劫持了一位妇女,可是就在这名劫持者与警察们紧张对峙的时候,突然这位本来怀有身孕的妇女因为受到惊吓而早产,眼看在这种情形下两个生命就要危在旦夕。可是,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那名劫持者却选择了道德——毅然将这位妇女放开并一路护送到了医院……

不记得劫持者的结局是怎么样了,按照美国往往由陪审团依据常识来定罪的司法原则,这位良心未泯的抢劫犯很可能会被无罪开释,至少会被轻判。

       七、余声:善不积者不足以成名

今天,我们早已无意于再为一个专制帝王歌功颂德,但是也只有我们正视历史,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今天。

虽然说唐太宗李世民也犯过一些错误,但是人无完人,后人的评语“于是唐三百年之盛,称贞观,宁不其然”、“太宗时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岂是偶然的?

也许就像有些后人推测的,正是因为李世民胁父弑兄的道德负罪感也许正是他欲作千古明君的动力之一,才更加促使他觉醒到要去为大唐的千秋基业而努力奋斗,以此弥补自己的过失以及借此证明自己当权的合理合法性(就像明成祖朱棣去刻意高成本制造功绩)。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其实,仅仅让我们看一下后人为他所加的头衔,我们就足可以想见唐太宗的声名之隆——“伟大的军事家,卓越的政治家,著名的理论家、书法家和诗人”,还堪称“千古一帝”。

最后,就让我们看看史籍上对他一生功业的高度评价吧:

      史臣曰:臣观文皇帝发迹多奇,聪明神武。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所以屈突、尉迟,由仇敌而愿倾心膂;马周、刘洎,自疏远而卒委钧衡。终平泰阶,谅由斯道。尝试论之:础润云兴,虫鸣螽跃。虽尧、舜之圣,不能用杌、穷奇而治平;伊、吕之贤,不能为夏桀、殷辛而昌盛。君臣之际,遭遇斯难,以至抉目剖心,虫流筋擢,良由遭值之异也。以房、魏之智,不逾于丘、轲,遂能尊主庇民者,遭时也。况周发、周成之世袭,我有遗妍;较汉文、汉武之恢弘,彼多惭德。迹其听断不惑,从善如流,千载可称,一人而已!

     赞曰:昌、发启国,一门三圣。文定高位,友于不令。管、蔡既诛,成、康道正。贞观之风,到今歌咏。

                        ——《旧唐书》

     赞曰:甚矣,至治之君不世出也!禹有天下,传十有六王,而少康有中兴之业。汤有天下,传二十八王,而其甚盛者,号称三宗。武王有天下,传三十六王,而成、康之治与宣之功,其余无所称焉。虽《诗》、《书》所载,时有阙略,然三代千有七百余年,传七十余君,其卓然著见于后世者,此六七君而已。呜呼,可谓难得也!唐有天下,传世二十,其可称者三君,玄宗、宪宗皆不克其终,盛哉,太宗之烈也!其除隋之乱,比迹汤、武;致治之美,庶几成、康。自古功德兼隆,由汉以来未之有也。至其牵于多爱,复立浮图,好大喜功,勤兵于远,此中材庸主之所常为。然《春秋》之法,常责备于贤者,是以后世君子之欲成人之美者,莫不叹息于斯焉。

                            ——《新唐书》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在现代文明潮流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的今天,再怀抱着那种“明君思想”就是非常可笑可怜的了,而且我们应该明白:专制帝王中其实没有一个非常完美的明君,因为绝对的权力会异化其人性,他当政越久,人性中的恶性因子就越要膨胀(政治上的个人崇拜现象也只会导致可怕的罪恶,越狂热越可怕)。

最出色、口碑最好的李世民就是一个典型,他的晚年可谓去明君甚远,乃至令史家“莫不叹息”。这是李世民本人的悲哀,更是中国专制制度的悲哀——没有权力的监督,没有法律的规范,人性就必然要被异化、被毒化,而政治生活就必然会烂污化、丛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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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古代官员批评朝政一般不敢直接批评皇帝,即使批评,也尽量婉转。不但是因为皇帝是国家最高的权威,而且从礼法上而言皇帝是“君父”,既是官员的主子,也类似官员的父亲。

      【2】我们现在通常将其称为“农民起义”,实际上受参与主体尤其是领导人思想觉悟的局限,所谓的“起义”基本属于武装暴动性质,所危害的对象也主要是普通民众,尽管有时候也主要针对官府和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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