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中的“纵囚”是什么意思?
纵囚,意思是说把囚犯给放走,说的是唐太宗即位的第六年,他审查了将近四百个死囚犯,然后把他们都放回家,又约定期限,让他们到期后自动回来接受制裁。
唐太宗纵囚这件事是否真实存在,多少有点争议,我们且当做确有此事吧。
那么对于这件事,欧阳修先生是如何看待的呢?接下来我们从他的文章《纵囚论》中去寻找答案吧。
作者一开始便提出一个观点: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在《朋党论》中,作者也将“君子”和“小人”做对比,不过《朋党论》中说的是君子朋党和小人朋党,而在这篇文章中要区分这两者的话我们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个字——品性。君子是讲诚信和义气的,他们是正直的代表;小人往往品行不端而犯下罪恶,有些甚至犯下死罪,所以说要用刑戮施加其身。
对于君子而言,也不容易做到所谓的“视死如归”“大义凛然”,何况是那些罪大恶极的小人呢?道理就是这样。可是唐太宗却放走了死囚犯,并且与其约定归来的期限,而偏偏每个死囚犯最后都如约而归,像这样的事即便是正人君子也难以做到的。因此,作者认为这样的事是不近人情的。
接着,作者做了一个假设:
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这个假设的意思是说因为受到了极大的恩德,所以罪大恶极的小人也可快速改变性情,变成了君子。
对此,作者是不认同的,他认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是想博得一个“泽被苍生”的好名声。
作者这样认为的理由呢?
他认为:唐太宗事先料到囚犯们希望能免死,所以一定会回来,因此才敢放了他们;囚犯们也是能料到自动返回后会得到赦免,所以才按期回归。如此看来,“上贼(窥测)下之情”和“下贼上之心”相互作用,因而成就了各自的美名,而并非有所谓的“上施恩德”和“下知信义”。不然的话,如果太宗真的已经将恩德深入人心,那么为什么统治已经六年了,还是有这么多死囚犯呢?
总之,作者认为纵囚归去而希望诸囚如期归来这样的事、这样的道理是说不通的。
那怎样做才是合适的?
作者认为:
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就是说放了他们,等他们回来了仍旧杀无赦,以后再放了同样的囚犯,如果他们仍旧能按期回来,这样就可以说明恩德教化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有?真有的话干脆废了刑法吧,因为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免死,何况其他的小恶小罪呢?所以,纵囚不可取,此非常法,也非圣人之法,法应“本于人情”。
最后,作者总结道:
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这句话再一次否定了纵囚的标新立异、沽名钓誉。
作为一篇议论文,作者的论据很充分,说理清晰,文章的结构也很严谨,让人有信服之感。
读完此文,我觉得如果真有纵囚这事,那我并不感动于唐太宗的恩德和宽宏大量,我只觉得这是他的“zz作秀”。
他释放的是死囚犯,说明这些犯人都犯下穷凶极恶的罪行,本来就应该依法处死,而放了是什么个意思?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这些囚犯不足挂齿,但能利用他们来给自己带来一些好名声也是非常不错的。
从古至今,不论中外,zz家,很多都有表演的天分。
此外,说到纵囚,说到这样罪大恶极之人,不管是在哪个年代,一定要严厉地予以打击,要依法治国,对罪恶势力要零容忍。
也许我说的这点跟文章风马牛不相及,但还是要一吐为快,权当是读后之感的延伸吧。
我们生活的年代是幸福的,但幸福的年代里,还是会隐藏着一些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而这样的角落里还是会有许多蠕动着的坏虫。尤其是最近某地发生的“打人事件”让我们愤怒并且惶恐,愤怒是因为我们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年代,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惶恐是因为我们也许会想到要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自个身上,可怎么办?
思量,我好像恍然大悟了,之所以还是会有那么些阴暗的角落,阻挡住了阳光,很多都是因为其上面撑开了伞吧,甚至不止一把。
所以啊,法治建设仍然刻不容缓,拔伞驱暗依旧任重道远。
所以啊,不要说什么本就不可取的纵囚了,在依法的前提下,对囚,尤其是罪大恶极的囚就应该——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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