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通用规范汉字表》中,规定了汉字分类等级。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研制的汉字使用规范,自2001年开始研制,于2009年8月12日发表了征求意见稿。该字表整合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64年初发表,最后修订于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以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并根据中国大陆用字现状加以修补和完善。
《通用规范汉字表》于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
《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 一级字收字3500个,二级字收字3000个,三级收字1605个。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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