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梦的一点认识

作者: 李野航 | 来源:发表于2018-02-10 20:22 被阅读106次

    当人们说;“我做了一个梦”的时候,其实,他们不明白,这句话是很不准确的。因为,当人们使用“我”这个词的时候,指的仿佛是一个很明确的被体验为“自我”的东西,但其实不是。“我”对于我们而言,简直就像是个联合国,在“我”这面“旗帜”下有着许多互不隶属、各自为政的人格。也就是说,当“我”站出来说话的时候,“我”这个“联合国秘书长”代表了谁呢?或许谁也代表不了。当然,当自我这个“秘书长”能够行使职权的时候,我们就被认为是一个正常人。反之,则迎接我们的,非精神病院莫属了。

    “我”其实是个很狭窄的东西,他并不比“联合国秘书长”的办公室更大。它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拥有一切说了算的权力,它不过是一个被架空了的我们众多人格的一个象征性的代表而已。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我”不是我们“房间”的主人。

    那么,谁是我们“房间”的主人呢?我怎么知道那些架空了“我”却不隶属我的人格的存在呢?好在它们总是要找机会表现自己的。它们的自我表现,就我们所说的梦。

    我通过对梦的观察发现,如果我们将梦视为一场场戏剧的话,这些戏剧的风格与隐藏的意图并非一致。也就是说,有着不同的“作者”在“导演”这些戏剧。如果我们将这些戏剧风格加以归类,就会“揪出”躲在戏剧后面的“作者”。

    比如,某些“梦剧”的情节似乎只是单纯地满足某种未获满足的生理需要。例如,某些“找厕所”或“吃东西”或“性行为”之类的梦的意义是十分明确的,这种梦戏剧化地呈现着做梦者当时的生理状况。我们可以判断这种梦的“作者”就是我们的“身体人格”。当它的需要没有被及时满足,它就会为自己找到一种替代性的满足。一种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当我们的自我意识这个“秘书长”工作的时候,来自我们“身体人格”的那些不太合乎社会伦理要求的需要通常是会遭到拒绝的。拒绝得越严厉,这个“身体人格”就越巧妙而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愿望。这就是为什么某些属于生理需求范畴的梦境显得有些隐晦、更喜欢采用比喻的原因。弗洛伊德收集并分析了大量属于这种成因的梦境,得出“梦的成因就是为消除紧张导致破坏睡眠,被压抑的愿望为自己寻求替代性满足”的结论。而然,或许有人会想:人有时也会做许多不令人愉快的梦,比如经历了地震的恐惧的人常常梦见地震等等,这恐怕很难说是“被压抑的愿望的替代性满足”吧。

    噩梦是睡眠的破坏者。噩梦对人而言显然是不必要的。那么,噩梦的“作者”又是谁呢?它的创作意图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噩梦的“作者”在某些情况下就是人的“社会人格”。它“创作”的动机不是为了“讨好”身体,而是为了象征性地呈现人的社会性存在。就拿那些不断重复灾难场景的梦来说吧:当灾难给人造成了伤害的时候,在现实的、物质的层面的灾难所伤害的是人的身体以及物质生活。但在心理的层面,灾难伤害的是人内化了的由一系列语言符号所构成的社会化象征体系。而这个象征体系正是人的存在感的支撑者。所以,噩梦中的灾变的含义不等于现实中的灾变,噩梦中的灾变其实是另一场社会化象征体系的灾变的戏剧性呈现,它就象一面镜子,映照着人在心理层面的存在状态。噩梦的作用一如疼痛的作用一样,它提醒着其“主人”的非常态的社会存在处境,它意图引起重视并呼唤着解决之道。

    当然,“社会人格”不一定只创作噩梦,有时候一些再现或表现生活场景的梦也是它的“作品”。举个例子:某人常梦见和小时候的亲友一起出去玩,而平时此人的社交面极其狭窄。这种梦无疑是对其未获满足的社会性需要的补偿。为什么梦见的是“小时候的亲友”呢?它揭示出做梦者之所以社交面狭窄,恰恰的因为他和人打交道的方式仍然停留在小时候的阶段。人主要是社会动物,个体的社会性存在状态的象征性呈现通常是一些梦境的主要成因。

    通过我对梦的收集与观察,发现有一类梦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比如:梦见一片美丽的风景、或一段美妙的音乐、或一段精彩故事、或梦见自己创作极富想象力之艺术作品等等。这类梦境的制造者我把它叫做“审美人格”。其实,可以说真实生活中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为了满足我们这种人格的需要,而真实生活中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可以说不过是对这种人格所创作的梦境的移植而已。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把好莱坞叫做“梦工厂”的原因。这种人格通过对梦或现实中的文学艺术的创造,努力地试图在我们整体人格这个“联合国”扮演重要甚至主要角色,从而实现自己。当然,在某些人那里,这种人格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于是我们把这种人叫做艺术家、文学家。而在另一些人那里,这种人格在众多人格的竞争中并不占上风,因此充其量只在睡眠的时候,一试它的身手而已。

    有时候,某些人也会作一些奇怪的梦,这些梦与现实生活似乎毫无关联,这些梦看起来更像是奇幻小说、神话故事。甚至于有些梦完全超出了我们日常生活的经验范围。那么,这些梦的作者是谁呢?这种梦的作者或许就是我们的“宗教人格”了。在一个世俗化占据了主流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时代,人的“宗教人格”通常就像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一样,在我们整体人格的“联合国”里一点发言权也没有。但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力量。当人们的世俗生活面临重大危机的时候,通常就是我们的“宗教人格”得以“重返联合国常任理事会”的时候。当然,有时候这种“重返”是富有建设性的,而有时候则未必。瑞士心理学家荣格认为,人类若干万年的心理积淀以“原型”的形式潜伏在我们的无意识深处。它也常常会以梦境的方式表现自己。比如,某些人会梦见在人类古老的神话传说中才会出现的主题,诸如龙、巫婆神鬼之类。这些东西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在人类无意识的世界里,它们象征着人类在若干万年的进化历程中所重复体验到的某种结构性的心理存在物。这些东西构成了我们人格的最原始、最神秘的那部分。

    宗教就是这种“原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象征性表达形式。如果说“原型”就像是一只动物的话(荣格认为“原型”是有生命力的),宗教就是驯养这动物的笼子。当这只动物睡去的时候,笼子就几乎只是一种摆设。这就是为什么在大多数时候,宗教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不过是一种习俗而已的原因。但一旦那动物苏醒过来,甚至发怒的时候,陈旧破败的笼子通常难以对动物施加控制。这就是为什么当人们需要宗教信仰的时候,旧有的宗教又常常不令人满意、人们需要一种新的宗教表达形式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为自己的“宗教人格”找到了更成熟、更建设性的表达方式,比如把宗教信仰升华为一种价值观,并因此对生命问题持更加开明的态度。而有的人因缺乏理性的“防护罩”则不幸成了一些邪教的俘获物,从而成了“原型”的牺牲品。

    我们的“宗教人格”创作梦境的意图就在于提醒我们“原型”这只“动物”的存在并提醒我们对之当有所防范。据荣格的观察,在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到来之际,“原型”常常会出现在人们的梦中。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许多德国人都有类似“金发野兽”的梦境体验。而这,正是古代雅利安民族的无意识“原型”的表现形式之一。它被欧洲当时的社会危机所激活,而当时欧洲旧有的宗教形式已经安顿不了这头“野兽”了,“原型”于是找到了“纳粹主义”这种表达方式。当然,其破坏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在那些平静的、人类生活普遍按部就班的时代,“原型”的沉睡则又会让人们感受到一种意义感与生命激情的普遍的要命的贫乏。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的梦中,通常难以寻见“原型”的踪影,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通常会变得索然乏味。

    被我们称作“梦”的这一现象来自我们身上不同的人格,有着不同的成因,因此我们如果对我们身上不同的人格组成部分缺乏认识的话,我们是难以认识到梦的意义的。如果我们无视我们的梦,则梦不过是一堆荒诞不经的无意识杂碎。但如果我们运用我们的理性之光去照亮它的化,则它就会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无限丰富的惊喜与启示。

    2008年六月十四日于西郊金牛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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