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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鬼,怪(一)

妖,魔,鬼,怪(一)

作者: 安迪斯晨风 | 来源:发表于2014-02-07 11:51 被阅读285次

    「妖魔鬼怪」这四个字经常连用,表示一些超出现实大自然的东西——通常是超自然的、对人类不好的东西,但这四个字分开来说意义却又各不相同。下面我想站在考据癖的角度上探讨一下这几种东西的来历,同时聊聊它们各自的特点。

    妖,是一种土生土长的概念。《左传》中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也就是说,反常的事物都可以称之为「妖」。古代中国是一个喜欢循规蹈矩的国家,所以管人叫「妖」、「妖人」差不多就是最高档次的骂人了,当然后者一般用于骂宗教界人士,如和尚道士基督徒之类。不过有意思的是,近十年来因为足球经理游戏的普及,「妖人」这个词又经常用来指那些名气不大而能力很强的球员,居然慢慢带上了褒义色彩。这可能是古人所始料未及的。与「妖人」的泛指不同,「人妖」从一开始出现就带有特指含义。《聊斋志异》的《人妖》一篇,主角是一个化装成女子行奸淫能事的男人,于是后世多用来指那些男扮女装者。当然这其中最为发扬光大的莫过于巧笑倩兮天衣无缝的泰国人妖。有趣的是,不管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对男扮女装者多半是嘲讽不屑的态度,而对女扮男装者则一般比较宽容,一笑。

    「妖」虽然能用来指人,但是大多数时候指的都不是人。我们中国古人不但认为每一条山脉河流,每一块土地每一口水井里面都有神灵,甚至还认为那些不会说话的任何一种生物甚至非生物,在吸收了足够的「灵气」之后,就可能进化出和人类一样的神智,能开口说话,能思考,有感情,甚至拥有超出人类的神奇能力——诸如变形、飞行、千里摄物等等。这些进化以后的生物或者非生物,就叫「妖精」或者蔑称为「妖怪」。这种设定显然是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类似的想法在欧洲民间传说中也有所体现,狼人、牛头人、吸血鬼、美人鱼这些东西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观点无疑也属于「妖」的范畴。但是也有不同之处:我们中国传说中,人和动物是分开的,人就是人动物就是动物,只有个别如白娘子的儿子许士林这种半兽人。而欧洲传说中的「妖」只是跟人类不同的两个种族,它们进化不成人类,也没必要进化成人类。

    「妖」通过修炼可以变成人,甚至还可以变成更高层次的「神仙」。但是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妖」是违背天地规则的,它们的修炼是一种「违章驾驶」行为。这么看来,「妖」在中国的地位比印度的首陀罗还要惨一点儿,它们跟人类结合的爱情更是罪大恶极,为天地所不容。但问题是,爱情这东西基本上就是折腾出来的,最浪漫的那些爱情段子,罗密欧朱丽叶、梁山伯祝英台、泰坦尼克号,哪一个都离不开「世俗不容」的折腾。所以人与妖的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就带有反抗与抗争的色彩,而这些故事,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男人(尤其书生)与女妖发生的。比如白娘子与许仙,又比如聊斋中的那些千奇百怪的狐妖。

    最经典的情节莫过于,一个书生上京赶考住在破庙里,晚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出来与他春风一度,临走时告知书生自己其实是妖精后会无期云云。反正就是一帮宅男作者意淫出来的戏码。我私下琢磨,大概因为在多数人的观念里男女发生性关系,男人是占便宜的一方。写故事的人是人,自然愿意让男人占便宜,不愿意让男妖怪占女人的便宜。最妙的在于,因为女方是妖精,占便宜的男人甚至不需要为其负责任。另外一个原因恐怕是因为这些性关系大多不合礼法,而礼法这东西对女人极严格,对男人极宽泛。男人被不懂礼法的女妖怪勾引,做了错事是可以原谅的。女人被不懂礼法的男妖怪强迫,即使她不乐意也是不被原谅的。比较典型的案例是《西游记》中的赛太岁与金圣宫娘娘,为了这个妖怪不能玷污娘娘的名节,作者煞费苦心的搞出了世界历史上最早的防狼情趣内衣。

    总的来说,「妖」是这四种东西中最不可怕的,也是最具浪漫色彩的,只是对「妖」来说,大概算不上浪漫,只剩下憋屈和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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