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简简单单两个字,可算是捅了马蜂窝。
李一爆炸了。他眼里射出的熊熊烈火让头脑再不灵光的男孩子也觉得事不太妙,赶紧溜走了。李一连拖带拽把夏梦拉到边上一个角落里,阴着脸道:“我说你为什么总是要和我分手,原来是有备选啊。”
“你疯了!”夏梦本意只是想说他不是专程来送自己,但现在她也懒得解释。她只想赶紧摆脱他进去,“有什么我们晚上再说好吗?”
“走,现在我就帮你把这破工作辞了。老子养得起你。”李一拉着夏梦欲向里走。
夏梦知道这个混帐说得出做的到,赶紧一迭声地说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不分手!”
李一回头看她,脸上表情似笑非笑:“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是是是,我说的。”夏梦现在只想赶紧送走这个瘟神。她知道晚上回去后又是一场暴风骤雨,但比起被全公司的人笑话丢人现眼来说,她更愿意接受眼前这个男人的折磨。相恋三年,李一就是紧紧抓住了她的这个软胁,像一块被嚼过的口香糖紧紧粘着她,甩不掉,扔不开。因为是自己嚼过的,在他不让人讨厌的间隙,又让人留恋起他的甘甜,日子也就这样一天一天过下去。像这次早上,她是下定了决心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纠缠,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这个决心就被李一轻易熟练地再次瓦解。
但是李一没有胜利的快感,他的脸色仍然很阴沉,而夏梦顾不得许多了。她急匆匆地向大门口走去,听见李一在身后说:“夏梦,嫁给我。”
听到这三个字,夏梦像被雷劈到一般定在原地,连腿都忘了迈。李一以为她是惊喜,又说:“梦梦,嫁给我,等我们结了婚,就再不会像现在这样老是吵来吵去了。”
夏梦缓了一缓,没有回头,径直往里走。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次,是真的再也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优柔寡断了。
李一不是夏梦的第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相恋时间最久的一个。他们的相识过程乏善可陈,网恋。起初只是聊天,聊了一两个月,有一天李一说不如见个面吧,都看的顺眼咱们就处处?
夏梦后来想,那一天一定是脑子进了水,她居然答应了。两人见了面,彼此都觉得还成——毕竟李一长的还是蛮帅的。 第二次见面时,两个人上床了。
草率的见面和飞快的进程都成了以后吵架时李一指责夏梦的理由。每次吵完后李一也会涕泪俱下的苦苦道歉,然而等到再次吵起来,气急败坏的他便完全忘了上次自己的承诺。这个过程周而复始,夏梦的心,便在这无数次的循环往复中一点点凉了。
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把生活过成了这个样子。有一个可怕的随时会毁了她生活的男朋友——不,现在已经毁了;有一份累死累活只有工资没有价值的工作,还有个更年期的上司时时刻刻盯着,做成了功劳全是经理的,做不成锅全是自己的。她站在电梯里深呼吸了好几次,走出电梯门的那一刹那,她脸上原来的沮丧和绝望一扫而光,像变魔术般,变得神采奕奕而容光焕发。
这种魔术般的变脸有一次被李一看到了,也成了争吵时指责她的一个理由。他用的是一个夏梦最讨厌的词:虚伪。
(简宝玉日更打卡DA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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