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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常见逻辑谬误之“诉诸同情”

15个常见逻辑谬误之“诉诸同情”

作者: 多多爸 | 来源:发表于2019-09-30 12:36 被阅读0次

    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14. 诉诸同情(Appeal to Pity)

    诉诸同情(拉丁文Argumentum ad misericordiam,即英文的argument to compassion)跟针对人身一样,是一种相关性的谬误,这两种谬误的问题都在于与所讨论主题的对错无关,而是通过利用他人的同情或者某些情感上的敏感去绕开主题。换言之,诉诸同情就是一种对情绪的操纵,例如

    “你怎么能吃那个无辜的小胡萝卜?他那么小就从地里家中被摘下来,还经过粗暴的去皮和化学处理,包装以后再运到当地的杂货店。它对你没做任何坏事,你却要吃了它。你得好好反思一下你把什么东西吃到肚里去了。”

    显然,这一对吃胡萝卜的指控是通过将胡萝卜比成有意识的动物来实现的——而且强调胡萝卜的“小”,但这一指控并非以事实作为根据。那么依照正确的逻辑,什么时候你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你把什么东西吃到肚里去了”呢?答案是当只有存在确切的证据证明,你的食物是由不道德的农业实践或者不公平的交易行为生产的,比如使用奴隶、使用有毒的化学制剂等等,你才需要反思。

    真理和谬误属事实范畴,而非情感范畴,这是一个“是”与“不是”的判断,而与人们的感受无关。换言之,当我们将感情误解为事实时,就会出现这种谬误。人的感受只有经过专业训练才能用来探测真理,因此我们可以将下面这条作为一个一般规则:当我们将情绪视为判定事情真假的确定证据时,我们肯定在犯错。举个例子,孩子们因为觉得他们的床下有怪物而害怕黑暗,但这(害怕)并不能用来证明怪物的存在。

    真理和谬误属事实范畴,而非情感范畴。

    说句公道话,情感有时也可能与真假相关。比如,在道德领域,当我们在判断一件事是否令人生厌或值得称赞,或者政策领域,政府的政策是令人愉快还是令人反感,情感或者感受当然是判断的关键因素。在计划一项社会活动、为一种产品做广告、或为一项慈善事业团结一群人的时候,人们的感受或者情感是至关重要的数据。我们所要强调的是,一旦情感被用来代替事实、或者作为对事实的干扰,就变成了诉诸同情的谬误。

    珠宝和汽车公司通过影响你的情绪来说服你购买他们的产品并不是一个谬论,因为这是一个行动,而不是一个主张,无关真或假。不过如果他们通过诉诸情感来证明你需要这辆车,或者某款钻石手镯能将你的青春、魅力和社会地位从时间老人的寒冷湿冷的魔掌中夺回,那就是一种谬论。事实上,你可能不需要那些东西,它们也不会拯救你转瞬即逝的年轻岁月。

    轮到你了:

    其中哪一个是诉诸情感的谬误,哪一个不是?

    例1: “老师,这篇论文你得给我打个A。我知道我只写了一个句子,还放了一些剪贴画,但请你理解,我的祖母在旅行时突然去世了,我要去外地参加她的葬礼,而葬礼过程中我的父母还离了婚,所有这些压力让我这两周分外紧张。请你多点同情心,我祖母的最后一个愿望是我这门课能得A。“

    例2: “老师,我知道这个作业不合格,对此我也感觉很不好。我想和你约个时间见面,讨论下一项作业我怎样才能做得更好。”

    诉诸同情是诉诸情感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诉诸愤怒、恐惧/焦虑、内疚、悲伤、厌恶、骄傲、解脱、希望等谬误,都是通过诉诸某种情感的方式让人们去用情感代替事实做判断。


    油管视频:辛普森一家之“想想孩子!”
    大概是Helen Lovejoy本人做事惹人讨厌,却经常(很夸张地)用孩子来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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