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权威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其特点在于,简单地以权威人物的声望,代替对观点的论证。这其实与“人身攻击”逻辑谬误相同的运作道理,只不过是正面的“对人不对事”,可称之为“人身代言”了。
例如,有人认为,因为毕加索说过,一位画家需要首先学画鸽子的脚,所以这就是成为画家的正确方法。拿破仑说英国人都是商店主,所以这就是英国的特征。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所以这就是所有家庭的写照。
当然,我们并非说在论证中不可以引用权威。相反,引经据典是很普遍的。我们不可能有全部的时间,去检查所有的证据。我们接受万有引力,因为牛顿发现了该法则。但是,一个观点,并不因为一位权威如此说,就自动成为正确的。如果我们不能确定,对于某一观点,该权威是否拥有足够的证据及良好的论证时,我们不能单单因为权威的身份,就接受该观点。
诉诸权威最常出现的问题,是把一个领域的权威,也默认是另一个领域的权威。例如,美国历史上多次把军队将领选为总统,华盛顿、爱森豪威尔等。有时他们是好总统,有时不是,但是他们的军队经历并不一定能转移到国家领导上来。我们见到有些成功的商业人士在大学中担任职位,但我们不能假定一个人在某一领域成功,就会在其他任何领域都成功。
这种问题在体育及娱乐领域更为突出。一位体育明星可能适合为一款运动器械代言,但他们显然不是香水或剃须刀产品的专家,事实上他们可能甚至从来不使用该产品,而只是关心代言费。
编译参考:《The Voice of Reason》by Burton F. Port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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