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以为可以皆大欢喜的事,最终都被证实为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因此才会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想当然。
连自己想要什么都没搞清楚,却总爱臆测别人的需求,进而要为别人“做点什么”,这就是我们的日常,孜孜不倦。
不过,尽管结果差强人意,甚至事与愿违闹出笑话,但过程却是兴致勃勃,自娱自乐。
当我向老周提出来希望明确一下四位创始人的具体股权,签一个法律上有效的决意或备忘录的时候,我并非没察觉到他表现出来的不太情愿的表情,但我还是坚持解释了下这样做的必要性。并不断强调只是想让大家更有归属感,更投入,绝非对他不信任,对他说的话有什么疑虑。
为国建和小张争取他们需要的东西,这的确是我内心真实想法。尽管以我对老周的了解,他或许不会在股权这样大的事情上做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事,但我想,既然已经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上标明了各自股权,再签一个明确了细节,大家都认可并各自持有一份作为依据的协议或备忘录什么的不是更有说服力吗?如果能够进一步明确下细节,做到法律上有依据(我知道存在工商局的公司章程是最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但那上面很多细节并没明确,完全依据那东西,或许会因为有很大变数而不可靠),这对大家来说就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的好事,更如同打了一针鸡血,必将注入更大的工作动力,肯定会对这个新成立,需要迅速发展的公司有重大意义。至于我自己,说真的还真没那么担心,不只是自认为工作上的重要性客观上让我不用担心,更主要的是以我与老周从学生时代就开始的深厚情谊以及他的为人,似乎任何担心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想法都是对友我们的谊和他人品的亵渎。是的,我当时的确认为有这想法都是罪恶的。
我没理会,也没揣测老周听到我想明确股权细节时他为什么看起来不热心,像是有什么顾虑似的。既然没明确反对,那我就先做了再说。
除了拟定协议的详细条款,我也按照资料及书上和自己见到过的股票长相设计制作出了我们公司的原始股的模样。
我以为我为大家考虑的事会受到他们史无前例的欢迎。因此在一次大家围坐谈事的时候,我得意地拿出了打印好的协议和股票草样,希望顺道讨论一下。
老周迅速扯开了话题,给我明确传递出了他不想讨论的态度。他的反应我不能说没料到,毕竟之前他已经表现出了不太热心。我没想到的是另两位当事人那漠然无所谓的表现,似乎这个我本意为了他们的努力根本就与他们无关。
双重力量作用下,我本来就有些担心会令老周不快的突然袭击自然立即就刹了车,我马上参与了老周扯到的另一个话题上。
“或许人家和我一样,百分百相信老周的人品,又或许根本就不在乎我要明确的那些东西,抑或是不愿让老周觉得自己太计较吧!”我脑子里想着,“真是杞人忧天!”
早安,元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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