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提及两大点:国地税合并政策,并且合并后又地税收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也会新举措,以后大家的收入将很大变化。
两大点内容:
1.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2.为了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1国税地税联姻细节
(方案四十六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关于国地税新政策,我们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1、国地税合并终于明确了,时间表也出了!
广大的会计再也不用去两地税务报到,跑了地税,跑国税了。以后哪个税务局离你近,就去哪儿!
方案还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确定,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在2018年年底前确定。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此来分析,一般区县级的国地税合并方案肯定会在9月前出炉!
2、税务注销要变得更加便捷了!
但是这个便捷是相对的,只有那种问题不大的情况,如果注销公司的话,会比之前的手续少了非常多,但是税务上有问题的企业,继续跑断腿!
3、社保终于划归税务了!
大家都知道,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了。这一重大变革,会让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虚假工资申报的企业致命一击!
4、税务监管力度只增不减!
之前国地税分家,很多税种因为涉及不同征管机关,往往存在推诿及征管不到位的情况。国地税合并,所有企业纳税情况一个执法口径,掌握企业所有数据,企业造假难度非常巨大!
有人欢舞,有人哭!这次改革力度之大,各位期待吧。
2社保正式“改嫁”
地税刚落实好新规,前期一直由地税局代替社保局代收的社会保险费用出台新的政策:为了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算哪门子大消息哦,社保不是一直都在地税申报软件里交吗?你要是那么想就错了!这一新政看似平平,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改变!
1、究竟这小小改变有什么差别?
没交、全按最低标准交社保的好好想清楚。
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说白了就是“帮别人数钱的”。
所以,之前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你公司有人没有买社保,税局可能比对起来困难;或者都按最低标准去交,交了总比没交好,以前可能也是拿别人的手短,你收多少过来就拿多少,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2、但是现在这种局面怎么解决呢?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变成自家孩子了,重视程度你好好掂量!
其次,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费劲!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现在好了,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对困难?不存在的!想怎么对都可以!
另外,前段时间的发改委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其中还有税务总局的联合署名,原来这是个伏笔。
公告里有一条说的是,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
这里各位老板就需要注意了!不帮员工买社保?全按最低标准交?税局通知你了,不配合整改?分分钟不让你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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