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写这样一个标题的文章,是因为看了张末导演的电影《28岁未成年》。与其说是喜欢这部电影,倒不如说是喜欢“28岁未成年”这个设定。所以在这里,我要说的与电影无关。
27岁,一个接近而立之年的年龄。古人说,三十而立,到了三十岁左右,人就该有所成就。成就什么呢?功名、财富、地位,抑或是婚姻、家庭,所以古人的结婚年龄都非常早。当然,这和古代人平均寿命较短也有很大关系。但即使放到现代,27岁没有靠谱的工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抑或是依旧单身,这都是罪过不小的事。尤其是女孩子,嫁出去仿佛成了成功的标志。你看多少事业上风生水起的单身女性被拿来和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相比,并被认为应该自惭形秽,即使全职太太学历没她高,并在18岁高中毕业那年就嫁了人。
我就是一个27岁还依旧单身的女人,照这社会给我的标签,我应该叫“剩女”。除了没有把自己嫁出去之外,我还有一个27岁了依旧心性不定的罪过。这个罪过表现为:心里能装下一整个世界,脑袋里总有许多奇思妙想,有太多的事情想要去尝试,却从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这一切转化到现实当中就是,工作永远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即使它在社会眼中还不错;遇到的人永远不是那个对的人,即使它在父母看来还可以。而他们之所以成为罪过,只是因为我已经27岁了。
而当这一切投放到未成年身上,又会变成多么美好的品质。那些心性不定,会促使他们不断去尝试,去领略大千世界的多彩多姿,即使错了,被碰的头破血流,他们也大可以从头再来,因为他们未成年,有着足够的时间去试错,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也有着足够的勇气去试错。
我在想,究竟勇气是未成年与生俱来的品质,还是它只是充足时间带来的附属品。如果是后者,难怪27岁的自己比17岁的自己多了那么多的纠结、徘徊。然而真的没有时间了么?算算生命的长度,现代医疗和健康水平给了我至少活到77岁的生命,也就是27岁的我仅用了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我应该用社会的标准去度量,然后将就度过剩下的三分之二生命,还是继续追寻内心,去追寻那份真正开怀的可能呢?
思考到这里,我仿佛握到了未成年的自己的手,她打开了我近乎停滞的生命之泉。这就是我喜欢“28岁未成年”这个设定的原因。时间的威力缩小了,一切仿佛又充满了生机与希望。
都说成名要趁早,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是成功、拥有一切也要趁早。然而就是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似乎比大多数人都要晚熟一些,他们永远用好奇的眼神去打量这个世界,一不小心就绕的太弯太远。
我也想要在某个固定的阶段完成某件固定的事,然而很抱歉我没有赶上。如果我没有跟你们的步调一致,那么这个世界可不可以给我多一些包容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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