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的相遇只需要一瞬,相爱需要多久呢?在我与他相遇之初,他无比欢喜,在见到我的时候都会害羞的低着头,一点也不像大我四岁的男子,最开始的时候,是这样,而现在更是这样,我总预感到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会栽在他身上,我真正无法原谅的是曾经为你要死要活的自己。
记得两个人有一次吃饭,是你亲手做的八宝粥,很好吃,但是功劳并不归功于你,煮粥的电饭煲很强,你只是选各种米的认真样子让我难以忘记,同为理工科类学子,你是特别感性的一个大男孩,虽然你已经上班赚钱,对社会的感知比我更深,但相较而言,在理性上你远不如我,而我这个人一半理性一半感性,有时甚至会在两个极端之间跑。那次的粥很好吃,但是有一件事情我却永远忘不了,当时你喂我吃粥时不小心烫到了我,我躲的反应太急不小心碰到碗打翻了,粥泼了我一身,胸口火辣辣的疼,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被烫到胸口,而你第一反应却是整理撒在沙发上的粥,我当时看着你就那样凉了整个身体,在两分钟之后,自己一个人走去卫生间处理衣服上胸口上的脏烫,胸口的疼痛一直刺到心房,等到你反应过来时,用手替我擦干脸上的泪,一直跟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再有用,我恐怕这辈子也记得这件事,这才是我们最远的距离……
你对我很好,曾经很好,现在更好,但是亲爱的,每当我想到一个人赶飞机赶动车飞奔过去见你时,我就想狠狠的捶在你的心房上,你曾经对我的好不足我曾经付出的1/3,你从来没试过深夜和清晨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的无奈,听着不明所以的当地话,吃着属于当地口味的食物,你有认真而隆重的来我的城市看过我嘛?这可能就是异地恋,对于我们有感情在,也很难回去,就像现在在你每月一次的打扰中,你的短信我不会回,你的视频我会接,如果谈的不开心就直接挂,抱歉现在的我并不是不礼貌,而是活开,非生离死别之事都不算事,而我曾经历过生离死别之事,你不会忘我也不会忘,正如你现在从来不敢向我提任何关于我们关系的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你恐怕也是永远不敢提起,年轻的悲伤夹杂着后悔和眼泪……
你不喜欢钓鱼,我却喜欢放风筝,记得夏天的时候两个人一起放过风筝,你在后面牵着我的小蝴蝶风筝,笨得要死,没有成功放上去,由于你太笨,把你搁一边,自己起跑一次风筝就成功上天,你一直在旁边傻笑着,看着我的眼睛里闪闪发光,你总是用仰慕的眼光看着我,在你看来我的笨与聪明一点也不矛盾,我在生活方面确实比较懒,懒得动脑,因为我一直认为生活都动脑子了那就不是生活,生存和学业,工作需要我们太多的精力和脑力,和喜欢的人相处我更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野孩子,和你的相处我也希望是最可爱的事情……
我们一起,最开心最宝贝的礼物就是爱晴,我超级喜欢蠢蠢的二哈,那个会协助小偷作案的哈士奇真的是我的心头好,可惜家里的爱晴时傻时不傻,甚至有时候我怀疑比我都聪明,爱晴喜欢把我的裙子拖到窝里去垫着睡觉,把我的鞋子藏到柜子下面,看我吃鸡腿时在旁边嗷嗷叫,在我伤心时蹭蹭我,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和爱晴的革命友谊比你深厚太多,我已经快一年没见过这条傻狗了,今天对你生气的梗来源于,你把爱晴送去陪你父母,感觉自己的定情物被你这样子安置我很不开心,但我又有何不开心的理由呢?要是何益同学知道我现在的状况怕是要踢完我脑袋里的水,从我们分手至今,何益见证了太多的事情,看着我那样颓废堕落却打不醒的样子,无奈之极,上周的饭桌上,何益同学突然跟我说,如果一个男生不想放弃你,你始终逃不掉。我当时淡淡的回击到,所以你还是不放弃的那个前男友嘛?她原谅你了?何益拿起酒杯,我不会像他一样无耻的打扰你的生活,我靠在椅子上,他能打扰到我,说明我也不是什么心静的人……一桌子的饭菜,却只有两个各自受伤的人,在某种类似相比中,何益辜负了他的前女友,我被前男友辜负,男人呐,只有真正失去的那一刻才懂爱了深了伤了……可惜的是,我还单身,一个人熬过一天一天,何益的前女友连一个角落都没有给他,跟更好的男孩子开始全新而甜蜜的爱情,最初的时候我真的超级想打何益一顿,但看到他每天锲而不舍奔走18公里的时候,等着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的女子时,我又超级想给自己一巴掌,张亦晴,你什么时候卑微成这个样子?等着一个破你城墙留下满目苍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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