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买了一个榴莲吃吃。
一百五十多元,扒出来四小团肉,真心有些吃不起。
这是今年我买的第一个榴莲。
因为我想现在应该是榴莲最便宜的时间段了,商店搞活动,19.9元一斤,买一个解馋了,再想有更低的价,估计是不会有了。
有人说,吃一块榴莲就如吃一只老母鸡,我也不知道是也不是,我就是单纯地喜欢吃,才买。
每人只能吃一小团,我就如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没吃过瘾,呵呵。
或许你会说,没吃过瘾那就再买了吃呗!但三四千的工资,真只能这样打回牙祭,要想常吃,吃过瘾,这不实际。
好像自己高血压,高血脂的体质也不适合多吃榴莲的,我安慰自己,算了,这不是我的菜。
家里的榴莲味还没有散去,那种特有的气味,闻着香香的,但不喜欢它的人,却是觉得臭臭的。
有一回,我外甥女夫妻俩“吵架”,跑到我这儿,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儿,起因就是这榴莲。外甥女爱吃榴莲,外甥女婿不爱吃,那天一个捧个榴莲在房间里吃,另一个受不了那气味了,就跑过来避难来了,说家里臭死了。
我说,这好办,以后买了榴莲,提到我家来吃好了,我家全体都是“臭”味相投的,不嫌弃!
看来找对象,这方面也要有共同语言,嘻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