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一天里最后一次社交,回到家已经入夜子时两刻。
家里的领导在上楼的时候感慨:想当年我也是下午6点下班,但那时候绝对不像现在这样,下班后还约人见面聊事!哎~我算是明白了,没做过老板的人,屁股没坐到那把椅子上,就绝对不会像老板那么用心尽力工作。
对此我深以为然。
可巧,上个月,老黄也和我聊起过一个同事,说:我都已经给了她股东的身份了,她怎么还这样?为了每个月的工资,骑驴找马,找到下家立即撤。哪有这样做事的?你说她究竟想的是啥?
我回答:没想啥。她的股东身份是你给的,而不是她能感觉到是她争取来的,也就是说,她从来没把自己当老板来看,所以,屁股决定脑袋——不是老板就是员工,是员工就只想着一日三餐和多一块少一块的工资,合理且正常。
如果,真要究其根源,我觉得要考究的就是个“创业者”心态。
不管是员工,还是老板,只要他觉得他自己是在创业,认同并愿意为了这个工作背后所代表的事业而努力,竭尽所能地去创造和开拓,有了这个“创业者心态”,才能使一群人达到工作态度上的一致,真正地团队才有了发挥作用的可能。否则,一如家里领导当年,有了“工作时间”里的勤勉和忠诚,却从来没有挖掘到“尽心尽力”的潜能。
所以,在工作上,在现在我的团队里,我会悄悄地对同事们进行分类:第一类,员工就是员工,只为一日三餐的稳定而按部就班的工作,因为想当将军的士兵真心不多,如果真有,我宁愿相信他现在还猫在自己的家里用键盘谈抱负谈理想,双脚却还没迈出门;第二类,创业者员工,他认同现在所服务的事业,因此所有的付出都不是围绕金钱回报而展开,而是一心只想把事情做好,给自己一个交待,如果顺便还能赚到更多的,那就是皆大欢喜完美地结局。第三类,道不同之士,这类只是过客而已,来过,片刻会走,回归社会,不留痕迹,不必再意。
我想我应该是第二类,也坦然接受第一类,同时还能接受我以为的第二灰,其实本质不过是第一类的事实。这,也许就是我和老黄之间的差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