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老师的微课二遍,今早临写之前又听了一遍,再加上老师让读的文章,现在的当下我的大脑加工出来概括性的语言是“心理是脑的机能,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应”,这一早就存在大脑里的心理学的一句话,对它有了更深刻的领悟——所讲的内容都是对这一句话的注解。
就比如看别人写的文章、听别人讲述的故事、在疫情严防死守的大背景下出现在人们视野里的那些太不和谐的音符(视频里不带口罩出现在公共场合还和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等等现象)、还有各种在社会上出现的林林总总的光怪陆离的事件(各种事件都是因人而引发的),如果透过这句话去理解的话,就相当于给肉眼带上了心理学的眼镜,借老师的话说,就算是开了天眼了。对于我来说,就相当于不但是能看而且还能见,能够透过些许表面现象见到本质,扫除了心中的不解和迷茫。
就比如看别人的文章,听别人讲的故事,不再是肤浅地把这个人安排进他所描述的情景里加以想象理解,而是知道了那只不过是基于过去基本背景框架(时间、地点、人物)下的再次加工演绎,已经加入了事件描述者自那以后的经历体验里的一些新的信息和元素,只是描述的真实,只是基于当下的重构,不是绝对的真实,绝对的真实是不存在的。再比如看那些与当前防疫大局格格不入者,对他们由以前的不解、愤怒、斥责、感觉不可理喻、甚至有点鄙视(心里会悄悄说这些人素质真低),加上心理学天眼之后,转而会有同情理解(那是由他基于当下的局限性的信念、 只有小我的格局、以自我为中心的理念所塑造的,而他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处于盲目自大阶段),同时也减少了自己内心的很多冲突,释然了很多。
还有老师推荐的文章《感谢记忆》——《《改变心理学的四十项研究》之研究十六》中,请允许我摘抄几句,以加深理解“记忆不是和录影机或DVD功能一样对事件有回放功能。华盛顿大学的伊丽莎白.罗夫特斯研究,当人们回忆一件事情时,并不是准确的再现它,相反,记忆是对实际发生事件的一种重构,重构就是用新信息和现有信息去填补在回忆某种经历时被遗忘的内容。它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那样稳定,而是过一段时间就会调整和改变。”她的这个研究结论主要来源于文中所记载四项实验,主要是和法律上的目击证词有关,而且已经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正是由于这项研究,对目击者的证词在审判中的作用和可靠性产生了才产生了严重质疑。因为记忆的某种改变通常是无害的,但在司法程序中,当被告的命运由可能目击者的证词来决定的时候,记忆的重新建构就变得至关重要了。我自以为这也是“心理是脑的机能,心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应”,这一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应用。由此,对这位在记忆和目击者证词领域研究的卓越先导有发自内心的崇拜和敬仰。
以上是对这次学习的思考和感悟,感觉收获颇多,希望同修们加以指正和批评。
同时也希望多多深入学习,多开天眼,最终练就慧眼。
希望我们都练就一双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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