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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那些事

庭审那些事

作者: 吴槿瑄 | 来源:发表于2018-07-28 13:44 被阅读0次

        一个民间借贷的纠纷,我的当事人是被告二~一位离异的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显然还有被告一,其前夫 。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向他们共同的朋友借了一笔30完的借款,以现金的方式分三期给了被告一,每期10万。有被告一出具的借条,催款记录,银行流水显示是取现而非转账。

        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和原告沟通过,试图调解,但是原告因为这笔钱一直要不回来,被告一还逃避债务,所以气没处撒,始终不同意调解,“哪怕是打到三审四审”,因为原告不清楚我们国家的程序法是二审终审。

        临近开庭,原被告都到了,法官头一甩:“有调解的希望吗?”我们说“原告不同意调解,我们倒是愿意调解”,“那你们的调解的方案呢?”被告一说“钱是我借的,每月还五千,直到还完”,“既然都是要还钱,为什没有一点诚意呢?”“法官,我这两年欠债很多一直比较低迷,最近才找到一份工作,目前每月只有能力还五千…”。“你不要给我讲客观原因,别人把钱借给你了,要说难处,原告比你更难吧!你拿出点诚意来,不然像你这种案子,我今天判了,判决很快就生效,下个月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我对你说,现在执行的力度非常大,除了限制你高消费、不能买动车票等等之外可能直接影响到你的孩子…”被告一听傻眼了,我也在一旁说反正要还钱,早点还了会没有利息等等。原告的要求分期付款可以,必须一次性先拿出十万,后一个月三万,紧接着第三个月每月两万直至还清。法官一轮又一轮的攻心术开始后,被告一始终觉得自己只有五千一个月的还款能力。法官对被告二~我的当事人说:被告二这边能不能分担一点啊,被告二说:我现在没有能力帮,我一个女儿还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本来就很困难了,我没有能力帮。法官看看我说,被告二律师,你的意见呢?我说:我的意见已经全部在答辩状里了,我觉得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我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官会心一笑说,是有关于这块的司法解释,都是现实生活中,这金额不大不小,很难不被定性为“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我也会心一笑:司法解释说如果债务要配偶承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本案中没有证据,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借款数额,难道借款数额小就推定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么?就要以共同债务论处么?如果你判我当事人承担责任,这个案子我一定会准备进入二审。“那你们先出去,我跟原告再做做工作”!

        如此辗转反复,被告一最终同意先一次性还5万,第二个月还2万,以后每月还1万直至还清全部所有款项。被告二不承担责任。

        调解结案。这一天都在东莞忙碌,感觉是很完美的收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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