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2.【译文】
事物稳定的时候,容易把持。事物还没有征兆的时候,容易筹划图谋。脆弱的东西,容易化解。细微的东西,容易消除。所以,要在事物没有发展之前就处理它,在祸乱没有产生之时就治理它。
合抱的大树是从细小的萌芽而长成的,九层的高台是由一筐筐泥土而积累的,千里的路途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的。
对事物强行作为就会毁坏它,对事物进行过分干涉,就会失去它。因此,圣人顺从自然,利用自然规律做事,就不会失败。
人们做事情,常常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如果能谨慎地对待事物,始终如一,就不会失败了。
所以,圣人追求的是被别人所忽略的,并不看重珍奇珠宝之类的东西。学习别人所不愿意学习的,用来改正众人的过失,辅助万物归返于自然的本性,而不敢轻举妄动。
3.【评析】
本章内容紧接着第63章,这是老子运用朴素的辩证观点,依据事物总是由小到大地向前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防患于未然、谨小慎微和慎终如始的主张。
在论述过程中,老子特别强调“有为”的害处,国君持有天下,害怕失去,因此制定出多种法令来束缚,威吓,惩罚民众,他们不堪忍受苛政暴敛,就会起来反抗,于是国君的“强为”就会让自己处于危险境地。
最后,老子以圣人的做法为示范,指出:一般人做事,往往半途而废,这是由于不慎终如始,没有恒心。有恒心,才能无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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