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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作者: 迟未末 | 来源:发表于2017-04-12 21:37 被阅读225次

    今天在华科图书馆查了点资料,回到书房继续抄书。

    抄《道德经》,读《道德经》。今天发三篇,请各位道友多多指教。

    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第 五 十 二 章》

    天 下 有 始 , 以 为 天 下 母 。

    既 得 其 母 , 以 知 其 子 ,

    复 守 其 母 , 没 身 不 殆 。

    塞 其 兑 , 闭 其 门 , 终 身 不 勤 。

    开 其 兑 , 济 其 事 , 终 身 不 救 。

    见 小 曰 明 , 守 柔 曰 强 。

    用 其 光 , 复 归 其 明 ,

    无 遗 身 殃 ﹔ 是 为 袭 常 。

    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第 五 十 三 章》

    使 我 介 然 有 知 , 行 于 大 道 , 唯 施 是 畏 。

    大 道 甚 夷 , 而 人 好 径 。

    朝 甚 除 , 田 甚 芜 , 仓 甚 虚 ﹔

    服 文 采 , 带 利 剑 , 厌 饮 食 ,

    财 货 有 余 ﹔ 是 为 盗 夸 。

    非 道 也 哉 。

    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第 五 十 四 章》

    善 建 者 不 拔 ,

    善 抱 者 不 脱 , 子 孙 以 祭 祀 不 辍 。

    修 之 于 身 , 其 德 乃 真 ﹔

    修 之 于 家 , 其 德 乃 余 ﹔

    修 之 于 乡 , 其 德 乃 长 ﹔

    修 之 于 邦 , 其 德 乃 丰 ﹔

    修 之 于 天 下 , 其 德 乃 普 。

    故 以 身 观 身 ,以 家 观 家 ,以 乡 观 乡 ,以 邦 观 邦 , 以 天 下 观 天 下 。

    吾 何 以 知 天 下 然 哉 。 以 此 。

    毛笔小楷抄《道德经》第十七天(第52—54章)
    池威,八零后,现居武汉。湖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曾供职于湖北省文联书法报社,现就职于长江文艺出版社。尤工小楷,简静自然,《心经》小楷作品被多家艺术机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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