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声明:本故事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二)
筹划好聚餐以后,我和小树顺便筹划了当天聚餐的游戏。
是的,大学生的聚餐就是这么的无聊。在一阵阵欢声笑语之中,大家吃的酒足饭饱,挨个表达了对老许的佩服和祝福。然后就开始做起了游戏,真心话和大冒险。理所当然地抽到了我。问题是,问我在场的男生谁是最帅的,我毫不犹豫的说,老高啊。然后老高也羞红了脸,人们就发出一阵哄笑和调侃。整个气氛达到了聚餐的高峰。这以后的事情我已经不大记得了。只记得这算是我第一次当中说出了我的想法吧。就是这么直球,直给啊。
聚餐结束以后,另一个女孩小丁,不知道为什么喝的有点醉。正好老高的宿舍和小丁顺路。于是,大家就理所应当地让老高送小丁。小丁倒是有些迷迷糊糊,带着些不悦。我也觉得莫名其妙。只和当时的“死党”小树一起回去了。
事后证明,我是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同时也懵逼地被小树“利用”了一番。
由于我是小一届的,在我发现老高之前,其实老高和小丁已经你来我往地互有好感了。而小树呢,也喜欢小丁,但是由于外形和性格上可能都和老高差点火候,所以小丁对小树并不感冒,只是以朋友身份处着。在我表达了对老高的好感以后,小树于是心生一计,决定对我和老高推波助澜,从而以达到拆散老高和小丁的目的。当然,拆散了以后小丁和他能不能走到一块也难讲。不过我作为一个局外人,他帮我追男孩,事成了我倒也不亏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也是过了很久我才知道的。
后面想想,如果不是小树的胡搅蛮缠,如果不是我半路杀出来,老高和小丁现在也许已经幸福地在一起了。
然而,世事无常,谁又能想到呢?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一念之差的决定,竟然改变了四个年轻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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