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吸引“受苦”的人。
大概因为我有这方面的功课,或者,我曾经也是这样的人。
再或者,我愿意安静深入地去听那些苦。
但是我发现,溺水的人,要的就是溺水的感觉。
有时会试图让对方在水中抬起头,此时的我像个搅局的破坏者,迅速打破别人沉浸在悲情里的快感,使对方变得索然无味失去生机。
每当这时,我就跟对方一起入戏,扮了拯救者。
没人需要拯救。
我常常从别人那里照见自己。
然后把自己从主角变成配角,再变成观者。
观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戏外观察,每个戏中人何尝不是我。
我看着各种不同面相的我。
苦,是自己求来的,沉浸在苦中的人,以苦为乐。
那是一种精神上的快感和麻痹,类似鸦片。
除非有一天,真的搞明白自己要什么,才会站起身低头去看:曾经要命的水还不到膝盖。
因为需要溺水的感觉,才会匍匐下来,把脸埋在小溪里不肯抬头。甚至,水不够还要督促某个“混蛋”再加一点儿才好。
我们经历的每个情境,都是自己创造的,因为我们需要。
跟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毫无关系。
所以,与其一边往自个儿头上浇水一边喊救命,不如问问自己——我到底要什么?
是继续趴着给自己加水,还是站起来尝试点新鲜玩意儿?毕竟人生还有其他的料,怎么做取决于你的需要。
没过头顶的水,站起来也许只到脚踝,又或者到腰。不去试试,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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