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回访一周前调解的邻里噪音纠纷双方当事人。
三楼的申请人一见面就拉着我的手说:“真感谢你,差不多快一年时间了,我和老伴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自从你调解后,楼上再没半夜吵过。”
然后,我和同事又去回访楼上被申请人。敲门,无应答,同事给他打电话:“喂,您好,我是社区的,您在家吗?”。“啥事?”
我接过电话说“您好,王师,我是社区调解员,我就为调解履行做个回访,并需您签个字,您有空吗?”
“有,我就在本小区,马上回来!”
不一会儿,他快速上楼,并开了门。
还没等我问,他对我说:“大姐,我听了你的话,‘把心思花在怎么过好自己的生活上,不再与人呕气’,我再沒有吵过楼下的邻居。我已跟着老乡干活呢。”
“真好!好好干,争取今年多赚钱!”
签过字,我和同事在回单位的路上,同事说:“近一年了,这两家的纠份迟迟调不了,你只调了一次,就能让制造噪音的当事人停止扰民行为,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一是,给当事人讲明白有关民法典法条,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尊守的法规;二是换位思考讲道理,同时尊重每一位当事人,平等、公平地解决纠份。”
因为,每个人都愿被尊重、被理解。只有这样,才不对抗,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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