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有的文章看似内容很多,但其实很多语言都是不必要的,相反有的文章看似很短,但语言简洁有力,说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威廉·斯特朗克曾说过:“文章有力贵在简洁”。
意思就是一篇文章不应该有不必要的段落,一个段落不应该有不必要的句子,一个句子不应该有不必要的词语。
这也是《一本小小的红色写作书》里提出的,关于写作风格的第五个原则:删除不必要的词。
做到这个原则有三点要求:
第一, 砍掉冗余语句
当作者在不必要的情况下,重复一个词语或一个观点时,就会产生冗余。
比如再次重复,砍掉“再次”,因为重复本义就是同样的东西再次出现的意思。
第二, 去掉过多限定
频繁的使用限定词,不仅会弱化文章的含义,还会显得你在写作时很犹豫。
比较下面两句话,哪句表达的更清楚?
1.卫城博物馆持续依然是意义非凡的旅游胜地。
2.卫城博物馆依然是旅游胜地。
第二句虽然比第一句更简单,但清楚的体现了卫城博物馆的地位。
第三,减少不必要的自指
很多人写文章时,经常用“我认为”“我感觉”,以此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读者在看你的内容时,就已经知道这是你的观点了。
如何确定哪些词语是不必要的呢?很简单,删掉某个词语后大声朗读句子,读完能明白就可以删,如果不明白就再斟酌斟酌。
写作风格的第六个原则是多用主动句,少用被动句。
我们在表白时,肯定是用我爱你,而不是你被我爱着,我爱你采用的是主谓宾的动态,你被我爱着颠倒了主谓宾的顺序,整个意思就变味了。
另外,主动语态的表达,让人感觉更简洁更直接,还减少了必需的词汇量,我爱你是三个字,而你被我爱着就是四个字了。
还有一个关于写作风格的原则就是多用动词,少用名词。
名词化写作会使句子更长,读者读的时候也更费劲,所以不要把动词和形容词给名词化了。
动词,即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存在变化的词语,一看就明白意思,而名词表现的是抽象的概念。
为什么作者会对书中的新概念进行说明呢?因为这个概念就是名词,不像动词那样一看即懂。
人的天性是懒,如果每次读你的文章都要费劲思考,那后面就不愿意读了。
其实这些关于写作风格的原则,大部分我们小学时都学过,只是真正用的时候还是会出现这些问题,不过写的时候不太关注而已,多多练习,都可以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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