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略毛发丛生的领域,优雅地穿梭于丛林中
关于毛发的缠斗是没有必要的,有还是无,是一种喜好,就像有的时候我们喜欢英国短毛猫,有的时候我们喜欢多乐士油漆长毛狗。至于留还是除,是一种情调。
毛发提供了极大的依赖感,毛发可塑性很强,可以粗糙,可以密集,可以柔软,可以修剪,所以总是让人想要将手埋没或缠绕于毛发间,当然因为其遮蔽作用,还有无限惊喜和神秘。人们对于毛发触感的追求早在商品时代就已经形成了,动物毛发制品的触感好坏直接决定了商品价值。也许,我们没有办法在生活中把自己放置于对方衬衣下的胸毛领域,但是我们至少还能再家里摸摸毛绒玩具和毯子。
比如胸毛,主要为男性的性征,是荷尔蒙的体现。所以,如何侵略胸毛领域并且优雅地穿梭在丛林中真的是一门学问,相对的,如何展示自己的丛林也是一门学问。由于电视剧《暴君》的热映,作者本人已经深深投入到主角Jamal的衬衣下面了,除了性征上的吸引眼球,这个中东男子的魅力更在于不拘小节时带有的优雅绅士风度。Jamal放纵自己在暴力和性之中,但却不失优雅,他的手总是离他想要的东西有那么一毫米的距离,但是身上地毛发却体现着抑制不住的冲动。
如此在掌控之中的冲动,就像是我们平日里对于毛发的想法。在中国,人们总是以一种看到动物的眼光来看到对面这个有着动物野性的人类,表现为为人家担心吃饭会不会吃到胡子上,流汗会不会让胸毛粘在一起,但是内心已经对这些毛发丛生的人类产生了高度好奇,好奇心是一种很有爆发力的情绪。
所以我们作为一个有着毛发的人,要善于欣赏自己的毛发,并且欣赏别人的毛发,就好比我们对毛毯之柔软程度的追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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