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03周三,晚19:36,公路夜跑。耗时66m32s,距离8.54K。静蹲拉伸15m。
喜欢不代表适合,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残酷的事实一次次地在告诫着,你不适合跑步,你真的不适合跑步。自己虽了悟却仍执迷,没有理由没有目的,像一个重度强迫症患者,一次次地在腿疼受伤复跑,再腿疼再受伤再复跑……的怪圈中反反复复,执拗不甘挣扎着。
或许真的不可以再反复了,与身体较劲值得吗?初衷,初衷,跑步的初衷是什么?不过是健身健康而已,当执着于某项运动的后果是身体频频受伤时,这样的运动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本末倒置背离了初衷,得不偿失。
虽百思不得其解如此执念到底为哪般,一再自省找根源,却始终无解。所有的行为举止,皆由心生,非常理的难以释怀的执念也只能归结为心有魔障。习惯了与本我斗,习惯了与现实斗,习惯了争强好胜,习惯了不服输。所谓的执念与魔障,大抵来自于此吧。
放下,唯有放下执念,方得万般自在。偶尔跑一下还是可以的,只是不要再将跑步作为主要的健身项目,只做辅助权当兴趣吧。毕竟,健康不受伤才是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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