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走下飞机的时候正是柬埔寨的傍晚,血红的落日映红了西边的云彩,一队黑鸦穿过彤云从玫瑰头顶掠过,远处隐隐传来寺院的钟声。她的行李不多,只有随身的小手包和一只藤条箱,所以没花多少时间就走到机场大厅了。
玫瑰从来没有到过这个神秘的南亚国家,这次是来继承叔叔的遗产的。她在写字楼工作了二十多年,每天埋着头对着打字机按键盘,领着稀薄的薪水勉强度日。同事们觉得她太沉闷了,白白失去却很多好机会,其实玫瑰如果把挽在脑后浓厚的长发放下来、摘下眼镜、长胖一点、身体语言再丰富一点,也不失为美人,但她又高又瘦,又不会打扮,成天穿一件黑色连衣裙,到了冬天会加上一件方格子呢大衣,没有任何首饰,皮包里倒是有一支口红,但她老是忘记涂上。她不善言辞,成天对着打字机哒哒哒打字,根本没有机会去领会男人的暗示,那些本来打算向她献殷勤的男士最后都被艳丽的女同事抢走了,四十五岁的她至今没有结婚。
玫瑰的叔叔是她父亲唯一的弟弟,早年到东南亚经商。让玫瑰吃惊的是,没想到叔叔经营的是钻石生意,挖矿、打磨、销售,稳扎稳打,到后来成为富甲一方的钻石大王。叔叔唯一的儿子——玫瑰的堂弟——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玫瑰就是叔叔在世的最近的血亲,成为了叔叔遗产的继承人。
叔叔的律师在机场大厅等候玫瑰,他惊诧于玫瑰的简陋,没有想到巨额遗产的继承人如此面黄肌瘦。
“玫瑰夫人,我先送你到酒店休息,明天我来接你到事务所办理转交手续,然后”,老律师顿一顿,缓缓的说,“希望你能够主持你叔叔的葬礼,毕竟,你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我会去的”,玫瑰温和的说。
老律师宽慰了。
等一切都安排妥当以后,玫瑰也知道自己的身家了,她并没有沉甸甸的感觉,贫穷成了习惯的人,还不能一下子找到多余的财富的意义,不过她接受了老律师的建议,在柬埔寨多停留几天,好不容易到了这么遥远的地方,不如顺便旅游一趟。玫瑰真的是难得远行一次,况且柬埔寨这么美丽娴静。
她在柬埔寨的大街小巷中穿行,让自己迷路,再一路上问着路找回酒店去,觉得其乐无穷。她在一个地摊上看见一枚钻石戒指,粉红色,晶莹剔透,玫瑰拿起来戴在手上试一试,柔和的光芒在她修长白皙的手指上熠熠生辉,她迎着太阳抬起手,让阳光从钻石中间透过,粉色光芒照得她睁不开眼睛,她摩挲着戒指舍不得蜕下来,摊主站在旁边殷勤的说:“美丽的夫人,这颗钻石配你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而且,要是你付美元的话,只要二十元。”
玫瑰觉得这枚假钻戒比真的还漂亮。昨天她在叔叔的保险柜里欣赏过了他收藏的钻石,有几颗大约有一百多克拉,还有无数小钻石,全都没有打磨过,一直保持着淳朴的色泽,像一颗颗蒙尘的再普通不过的玻璃。玫瑰付了二十美元给摊主,没有把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像一块麻将牌”,玫瑰想,要是被刻薄的玛歌看见了她一定会这么说。玫瑰一直戴着它,继续散步,直到夕阳西下。
天色开始朦胧,玫瑰刚刚从一个集市走出来,街上的人流开始稀少,但还是很嘈杂。突然,一辆人力三轮车从玫瑰背后的人群中冲过来,驾车的人大声叫喊让人群避开,一只手死命压在手刹上,另一只手勉强握着龙头,但已经不能控制这辆车,人们发出一阵惊呼,玫瑰和旁边的人一起被车扯倒在路边,脚踝扭了一下雪雪生痛,这时她觉得一双有力的大手紧紧握住她的臂膀,将她从压在身上的人堆中拉出来,把她牢牢圈在坚硬的手臂中带到旁边的空地上。玫瑰惊魂未定的好不容易站住了,才看清刚才抓住自己的是个英俊少年,“他有多大年纪?不超过二十岁吧”,玫瑰想。少年那西方式深邃的面部轮廓中揉入了东方式的柔美线条,浓密的眉毛下闪烁着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饱满的双唇微微向前嘟起来,像随时要吻上一粒草莓。
“夫人,你没事吧?”,少年关切的问。
“哦,我没事,谢谢你,请问你是……”
“我叫明斯克。”
玫瑰觉得脸颊有点烧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陌生人面前害羞,一抬头却迎上明斯克晶光莹莹的大眼睛。
“夫人,你第一次到这儿来吧,我可以为你做导游,带你到处逛逛,去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任何地方”,他略略有点急切,生怕玫瑰拒绝了他。
“不,不用了”,跟明斯克的英俊明朗比起来玫瑰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夫人,我会是一名好导游的,你可以试试,我愿意免费为你这么美丽的夫人服务,相信我”,明斯克着急的说。
玫瑰分明看到明斯克眼里闪烁的泪花,“他多漂亮啊!”,玫瑰觉得明斯克眼睛里的晶体将她融化了,“好吧”,玫瑰有些羞涩的答应了,“天啊,怎么回事,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还能对美少年动心,真是犯罪啊!”,玫瑰暗自惭愧。
明斯克陪着玫瑰到夜市游玩,他们在灯火通明的路边摊中游荡,附在被裸露的电灯泡照亮的摊铺上挑选手工艺品,品尝当地的小吃,芒果上的辣椒让玫瑰心中的沸腾热滚滚翻上脸颊,沁出的眼泪模糊了双眼,他们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穿行,明斯克怕玫瑰走掉了,伸手将玫瑰的手紧紧握在手里,玫瑰手上那颗戴钻石戒指的手指被捏得生痛,但是玫瑰没有告诉明斯克,怕他就不再握住自己的手了,玫瑰宁愿就这样忍着疼痛也要被明斯克牵着手。
明斯克告诉玫瑰,他跟母亲住在一起,全靠母亲替人家洗衣服度日,他高中毕业就辍学了,现在到处给人当导游补贴家用,“因为穷呗”,明斯克牵牵嘴角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拉着玫瑰的手走在前面。玫瑰听出他语气里的伤感:“我一定要慢慢打听出明斯克母亲的地址,给她汇一笔钱,指明要用来给明斯克付教育费,这样明斯克接受起来就不会尴尬的了”,玫瑰感觉他是个敏感的孩子,要是当面给他一大笔钱,他一定会拒绝的。
夜深了,明斯克把玫瑰送到酒店门口,玫瑰把手伸进皮包里,随手摸出几张钞票递给明斯克:“谢谢你今天的陪伴,我玩得太高兴了。”
明斯克急切的摇着头:“不,不要钱,我是自愿的。”
玫瑰望着明斯克不知道说什么好:“为什么呢?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让我想起我的妈妈”,他慢慢靠拢过来,将玫瑰搂在怀里,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夫人,明天我来接你一起去吴哥窟,还是让我做导游吧,我一定会给你仔细介绍我们最骄傲的国宝的,请千万不要拒绝我。”
玫瑰觉得全身都要融化掉了,羞涩的低下头,明斯克把玫瑰的手紧紧握住,玫瑰手上的戒指嵌进了肉里,她却没有觉得疼痛,只有一股热流涌上心头,“好的”,玫瑰点点头。
“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我来接你。”
她走进酒店,明斯克一直站在大门外望着玫瑰,直到她消失在电梯口。
晚上玫瑰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摸摸滚烫的脸颊:“我这是怎么了?”,她问自己。她不是小姑娘了,并没有幼稚到不谙世事,也知道年轻男人追求老女人意味着什么,“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他也有权利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玫瑰缓缓放下脑后的长发,她清瘦的脸在长长鬈发的陪衬下比白天美了一些,但是她心知肚明,这垂暮中的美貌在明斯克绚烂的青春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我是应该付出代价的”,玫瑰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说。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玫瑰被玻璃窗上“叮当叮当”的声音吵醒,她心中一动,翻身爬起来,赤脚跑到窗口往下一看,果然是明斯克站在窗下湿漉漉的草坪上,背后的薄雾还没有完全散开,他就像丛林中的纳尔克索斯,手里捏着小石子,正准备继续往上扔,看见玫瑰打开窗子探出头来,明斯克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玫瑰觉得他像一盏黑暗中的明灯,照亮了周遭的一切。
“快下来”,明斯克笑盈盈的招呼玫瑰。
“这么早?”
“嗯,就这么早去,比较清净啊。”
玫瑰不再多问,洗把脸,往身上随便套一件纱笼就跑了出去。明斯克一看见她就紧紧握住她的手,还重重的捏了几下玫瑰带戒指的手,玫瑰觉得一股暖意涌上心头,清晨的寒意被驱逐得干干净净。
他们游览了整个巴肯山,玫瑰觉得有点累了,但是为了不让明斯克扫兴,她还是兴致勃勃的跟在他身后。明斯克的兴致很高,一直拉着玫瑰在充满哥特式风味的塔林中转悠,玫瑰觉得每一个空穴中残缺的塑像都竭力张开嘴,像要向她诉说什么,但是她还来不及听明白,又被明斯克拉走了,“我们得抓紧时间,不然今天可能就下不了山的”,明斯克解释说。
天色渐晚了,玫瑰的头顶开始出现血红的晚霞,空气中氤氲着蔷薇色,他们走到一座火红的神庙前,“它叫'班德斯蕾',里面住着一位女神”,明克斯指着神庙向玫瑰解释。
“班德斯蕾是什么意思?”,玫瑰好奇的问。
“班德斯蕾就是祈求幸福的意思。”
“我真希望我能幸福”,玫瑰情不自禁的说,她希望能够向神庙里的女神祈求哪怕一点点的幸福,她一生中的大半时光已经在打字机面前流逝,再不能幸福就只能到天堂去寻找了。玫瑰觉得明斯克的手轻轻放在自己肩膀上,“这就是幸福吗?”,玫瑰想,“对于四十五岁的老小姐来说,这不啻是幸福,简直就是天堂。”
玫瑰感觉到了明斯克的手往上摩挲到了她的脖子上,他的脸俯到她耳边,她听到了他喘气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不匀称,玫瑰的耳朵在明斯克的热气中红得透明,她祈祷,就让时间凝固在这里吧。她感觉到明斯克握住自己脖子的手越来越紧,她渐渐感到呼吸有点困难,大脑的缺氧令她的身体感到一种彻底放松的快感,但是,明斯克并没有停下来,他的手握得更紧了,玫瑰在最后一刻才看到了死神冰冷的一瞥,但是已经晚了。
明斯克慢慢放下玫瑰,确定她已经死亡以后,他蜕下玫瑰手指上的钻石戒指,揣进兜里急急忙忙离开了,一路上他很高兴的想,这枚戒指很漂亮,送给妈妈,她一定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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