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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金庸先生驾鹤西去。网上铺天盖地的关于悼念先生的文章我简单地读了几篇,心中有悲有喜。悲,一代大师,带着几代人的江湖梦,归于梦里,再见不到本人;喜,鲐背之年,自有阿弥陀佛接引至西方极乐世界,脱离轮回人间。
相忘于江湖,也许是先生希望后来人能做到的。敬先生,不是简单几篇文章就能体现的,我想应该是按照先生的指示去做。“忠、勤、义”,这是我从先生书中读到的。
先生的一生是圆满的,正如“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身侠倚碧鸳”的文字,多一个字不好,少一个字也不好。
其实有很多年也不曾看武侠小说。参加工作后,受到一句话的影响:武侠小说的两种结局:报了仇,没报仇;爱情小说的两种结局;成了,离了。
浮躁而现实的社会,成年人总把结局看得比过程更重要,或许是已被这现实社会伤得太深,更多的时间付出给了应酬和生活的压力。
但先生的小说不一样,它们有穿越时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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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小学4、5年纪的时候,第一次和妈妈到镇上赶集。妈妈、外婆、姑妈几个女人上街的目的是购物,这是不管哪个年代的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对我来说,闹热的集市却是另外一片天空。
童年的好奇心让我对街边那花花绿绿的服装店、放着各式各样玩具的地摊、馆子外放着的散发出诱人香气的包子、理发店、家具店、药铺等等都充满了兴趣。当然,那时候还根本不会买东西,贫穷的现实让我这个乡下孩子从来就不敢奢望妈妈用今天买猪肉的钱为我买一样玩具。
在妈妈不停叮嘱“快跟上,不要走丢了”的声音中跑了一段时间,终于,在一个卖电视机的商铺停了下来。电视里放的是《雪山飞狐》,很多人围在店外看。
这些乡下农民家里还没有电视机,他们也想买一台,可每年养的几头肥猪卖了后只够缴孩子的学费。良好的视觉效果,精彩的打斗场面,以及那些演员在白雪茫茫的大山中穿的羊毛衣服,都是吸引他们的原因。我至今也可以想象到一群人,包括我,那一双双随着电视的荧光屏转动的眼珠。
大概一个小时侯,电视放完了,群众散了,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心中突然慌了。因为这条街,我从来没有来过,“人贩子”的传闻很小在心中就造成了一些恐怖。
因为乡下教育的落后,那个时候,还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警察这样一种职业。强作镇定,在附近的街上走了几百米左右,左思右想,还是回去吧。街上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那里应该不会有坏人吧,还不如在那里等她们回来。
集市散场,焦急的妈妈终于在这里找到那个还沉浸在电视里,久久地看着已经关闭了的电视的孩子。
很多年后讲起这件事,妈妈和家人都夸我聪明、勇敢。但我今天讲这件事,只是回忆那部《雪山飞狐》的电视剧,和它在乡下普通农民家庭的受欢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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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的时候,看了第一部小说《倚天屠龙记》,不是买的,是从一位表哥那里借的。表哥比我大3岁,但发育却比我早,我很喜欢到他家里去,因为他那里自制的火药枪、可以发声的收音机、把喇叭拆下来后得到的磁铁等等东西都吸引着我,他还会带我去竹林里打鸟、去山上放牛。他初中毕业便去部队当兵,可能也忘了借给我小说的事情,自然这部小说我便据为己有了。
这部小说的两件事情我记忆犹新,一是在小说里看到一个情节,是不是张无忌,已经记不清了,摘下一把松针做暗器,伤人无数。小说里有内功的高手都可以“摘叶伤人”。
幼稚而懵懂的我居然相信了这件事,放学后每次经过一片松树林的时候,都会摘下大把大把的松针,暗自苦练很久,希望有一天也能够飞针伤人。因为那时候个子比同龄人小,总是被欺负。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经常一群人将我围住,直到天黑也不让我回家。我的心中充满了仇恨,回到家中,看到累了一天的爸爸妈妈,也不想将这些事情告诉他们,内向的性格就此养成。
很多年后,在西藏遇到一位老同学,讲了那个经常欺负我的同学的故事,说他在初中毕业后到城里当了保安队长,在一次冲突中被人用刀捅死。我突然明白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另外一件事,是关于初中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这部小说的归宿。
在班上,他是和我一样是矮个子,我们总是为了博得女生的欢心而去做一些傻事。那时候,和那些长得帅、家庭好、个子高的同学基本无缘,我们算是臭味相投或是难兄难弟吧。我把这部小说借给他,至今他也没有还我。现在我觉得是我害了他。
看了这部小说后,他的性格变了,整天都沉浸在武侠小说中。在初中毕业的最后阶段,我见他买了金庸的全套14本小说。我们的家庭条件都很差,他家中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能够有钱买一套金庸的全集绝对是没有经济能力的。
后来,听人说,他是从家里偷的钱,被父亲打得死去活来,我的心中更多了一丝愧疚。
若干年后,我已经参加工作,偶然重逢,他和同学开了一个茶馆,请我去他的茶馆坐了一天。我们聊得很开心,从言语中,我知道,他并没有怪我,也没有怪那些影响他生活的武侠小说。
他的梦想比我大,他要做自己的品牌,开自己的公司。
相逢一笑,那些过去拥上心头,也许仍有苦涩,有伤感,有悲凉,但更多的是共同的经历和永远也回不去的纯真岁月。那些都是金庸先生带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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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我离开乡下,来到县城念高中。班上大多数都是城里的学生,我们有两个寝室。一个寝室住8个人,大概有16个人是从乡下的初中来到城里的。那时候,开始接触篮球。
每个月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孩子能够回家一次,而平时的周末,我们不能回家,但是晚上学校会在教室里的电视机上转播一些录像,给我们这些回不了家,也没有约会的同学放映。当然,那几个后来考上清华、北大的同学应该这个时间也在图书馆或寝室里埋头学习。那时候放的录像是《射雕英雄传》。
傻傻的我似乎相信了里面的情节,名门之后黄蓉会喜欢那个傻傻乎乎却勤奋努力的郭靖。
校园篮球那时候总是能够吸引一大堆漂亮女生的眼光,我开始苦练篮球,学习自然一落千丈。
每日清晨5点左右,总有一个强烈的声音能够催促我起床。学校的早操时间是6点,后来和门卫大爷搞好关系了,他总是会提前为我开门。我也会风雨无阻地在那路灯照耀下的半明半暗的篮球场度过我那挥汗如雨的日子。
高三那年,我从1.6米长到了1.78米,但我失去了第一次高考的机会,也认识到了贫穷小子和名门之后之间不可能发生的故事。
前几年,在一个同学的婚礼上,我带着老婆和女儿,再次见到她和他。彼此一笑,都未谈及过去。
相忘于江湖,也许我做到了,她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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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高考失败后,我窝在乡下大概两个月。父母的鼓励、同学的安慰让我渐渐有了一点学习的信心。家中已经有了彩电,是一个城里的亲戚送的。《鹿鼎记》是陪伴我这段时间的电视剧。
2004年,在看完《鹿鼎记》和奥运会闭幕式后,我重新回到学校补习,在仍然迷茫、仍然颓废的状态下考上了一个专科学校。来到另外一个城市,我忽然变得很有斗志和信心。
进入学校后我就疯狂地参加各种社团,也拼命地交往那些带着大哥气息的校园风云人物,自以为是的骄傲害了我。在一次熄灯就寝的时间后,自诩为负责人的我和一群不守室规,在寝室里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的同学打了一架,一个同学住进了医院,至今可能仍然有脑部后遗症。
大学毕业已经10年左右,没有机会和那位被我打伤的同学重逢,但是如果真的再见,我一定会真心地对他说一声:对不起,兄弟!
再看《鹿鼎记》,再看韦小宝的处世哲学,他之所以在各个社团里都能混得有模有样,连皇帝也对他称兄道弟,有一点我认为很重要:他给足了兄弟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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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金庸先生在晚年的时候想修改《鹿鼎记》,把她那很多的老婆中删减几个。我认为这其实都不重要了,那些韦小宝的花言巧语,哄女人的技巧,早在江湖中传遍。那些包养二奶、甚至三奶四奶的暴发户、富二代,可能自诩为韦小宝,但最终他们不会带他们的女人归隐到一个无人岛上去,也无法归去。
先生的其他几部小说也在电视或电影上看过,但没有这几部记忆深刻。或许现在的我仍然很傻很天真的受其中某一部小说的影响,但对先生,我只有说感谢。
点一柱香,抽一支烟,在烟雾弥漫的空中仿佛又看到了那些刀光剑影、儿女情长和自己那张稚嫩、天真、纯洁的面孔。
结束语:来到西藏三年了,实现了心中“蓝天白云”、“大风与烈酒”的梦想。虽然这可能是另外一个江湖,但依然坚信“忠、勤、义”的江湖情节,依然在心中哼着那首“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 让它牵引你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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