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半年,我住万州单位的办公室,那不算家。2003年下半年,我到重庆工作,我和一位同事合住过单位招待所、办公室,那也不算家。2004年下半年,单位招待所不让住,我和三位同事合住过单位集资建房空置房,那还是不算家。
2005年春,儿子到重庆上学,全家借住在同事的朋友搬新家后临时闲置的旧房里。房屋两室一厅,家具齐全,拧包入住。房在底楼,一面临崖,一面临坡,一面与另一幢房仅隔一米余,一面无窗无门。那崖不是一般的崖,推窗望之无底。那坡也不是一般的坡,绝对90度,水泥抹得跟墙壁似的平直。白天不开灯,绝对的漆黑如夜。一学期下来,儿子的鼻梁上就架上了眼镜,而且度数不低。至今,我坚信那黑屋子对于儿子近视脱不了干系,一直有愧于心。现在,人们外出喜搭个帐篷,好住个森林木屋,我对这些是不感兴趣的。那屋绝对亲近大自然,夜间万籁俱寂,那讨厌的老鼠窸窸窣窣倒不足为奇,掀翻两三个碗碟是常有的事。害怕的是一群老鼠集体行动,那家具磨牙的嗞嗞声让你心烦,那相互争抢的撕咬声让你生怒,时而从床下溜烟而过,时而从枕边急驰而窜,这一晚的睡意就全销了。有时,老鼠打了打盹,但反而静得让你有些不寒而栗。那窗外的风声,时而沙沙沙,时而簌簌簌,偶尔传来两声怪异的鸟叫,时常突然来两下不知何物撞击门窗的声音,纵有千胆,也心虚呀。
2006年夏天,几个大大的红油漆写的“拆”字,无比耀眼地显摆在了闲置旧房的墙壁上。搬家势在必行。东找西寻,我们搬出了那旧屋,搬到了观音桥附近的老小区。五楼,房屋间间不见光。客厅外面半间屋仅能从隔壁的高层缝隙偷得一丝光亮,这里便成了儿子做作业的“风水宝地”。卧室阳台改成了儿童房,一门套两屋。我们在客厅中间摆了餐桌,虽不算饭厅,也不至于站着吃饭。客厅入户的地方,摆上了儿童房内的床,就算儿子的卧室了。这个摆布虽是拥挤不堪,却也物尽其用,儿子的床和儿子做作业的凳无需移动丝毫就成了现成的就餐的凳。一次,老家亲戚上重庆看病,到我这里借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无论我如何挽留,老人家都决绝地自己在外面住了旅馆。后来,回老家听大哥说,老人家回家摆起投宿我家的龙门阵就直摇头。11月底的一天深夜,小偷潜入我家,偷走了我的诺基亚手机,让我临时买部老年机替用到了次月发工资。一部手机倒无所谓,最让人气愤的是儿子书包里零花钱被一洗而空,那十八块七角钱,儿子足足伤心到过年。最伤感的是,我从未给老婆买过生日礼物,城里头同事的耳濡目染,老婆生日时我和儿子AA制买了一条项链作礼物,老婆舍不得带,一直随身放在自己的挂包里,却被那贼一扫而空。最幸运的是,那贼对公文包里的材料书本不感兴趣,却放过了公文包内格里的6000元暂借公款,伤心之余却倍感欣慰。
2007年秋,老婆调到了重庆工作,家便安在了离我单位公路之隔的地方。小两室一厅,面积不足60平米。阳台摆上小书桌就成了书房。儿子的房间,房门只能开一半,窗户被书架遮挡一半,进出侧身而行。儿子的衣柜只能摆在饭厅,饭厅里的餐桌只能顺墙而放。我们将所有东西硬塞进那屋,就成了家。房价不贵,总价23万多一点,我们贷款13万多,老借款户,又叠加成了贷款户。从此,我和老婆的工资除去按揭,生活开支,便所剩无几了。这个家,我们呆了三年。
这七年间,我个人在外住过三个地,一家三口在一起住过三个地。生活的家,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农村的养鸭人,他们挑上鸭棚子走南串北,搁在哪儿,哪儿就是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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